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作为储蓄,它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在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

   因住房公积金具有的特有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分割住房公积金在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故而需要在按照要求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随着社会的愈加开放,现代人在男女感情方面也不再那么保守,从过去的只有在结婚时能看到新郎新娘,演变为现在的只要感情够好两人就可以同居。但二人同居时若不慎怀孕,而二人随后又分手,那么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非婚同居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因此当事人之间不被法律承认为夫妻关系,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也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地转化为配偶关系。同样的,一方与对...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


·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父母还需要继续抚养他(她)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也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因子女尚未成年,父母仍因对其给付精神上的关心和抚育。 (2)对于不能独立生...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一、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


·一、生重病了可以减免小孩抚养费吗?
      一、生重病了可以减免小孩抚养费吗?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乎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会被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而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所以,如果妻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你可以持相关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


·一、配偶在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配偶在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以下情况不是一人一半: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


·孩子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孩子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属于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因为单方处置财产引起家庭纠纷,最后导致家庭破裂的案例并不少见,进而引发离婚财产分割上的争议,甚至向第三人索债的情况更是我们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常见现象。因此,夫或妻不管哪一方,都要重视法律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