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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吴兴区八里店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吴兴区八里店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吴兴区八里店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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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咨询,与房东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与房东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我家很久不住人的老房必高速占用咋样补偿呢
  侓师你好,我家在农村,因修高速我家的老土窑,也就是窑洞要占用咋样补偿呢、

·房产过户 ,请问我父亲已去世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母亲
  请问我父亲已去世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母亲,房子是单位分的,但已买产权,需要什么手?/p>

·离婚后房子产权问题,拜托解答。
  我和丈夫共同拥有一套住房,房产证上我是共有人。现在我们离婚了,房子贷款没还完,协议把房子产权归我。请问可以办理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是不是一定要把贷款还完呢?谢谢!

·商品房销售代理人为个?所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是否有?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王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合同明确约定了佣金提取的比例,现委托代理人王某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商品房销售义?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王某是个?不具有房地产经纪的经营资?所签订的委托代理销售合同无效为?拒付佣金.请问王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王某可否得到合同约定的佣金?

·母亲现健在能否将房产赠予其中一个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
  母亲拆迁安置房由大女出钱买成私产,其他子女不出钱,现在母亲想把房产赠予大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可否?

·房屋维修基金问题,我家新买的房子一共16层我家买了11层还没交房子就让交维修基金
  我家新买的房子一共16层我家买了11层还没交房子就让交维修基金还是按高层收取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应该什么时候交费应该怎样收取费用的呢?

·物业是否有权出租小区会所
  物业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用房出租开幼儿园是否合?根据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物业有权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用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经?其收入用于贴补物业维护管理费?这是否合?在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开发商是不是最大的业主,他是否可以代表全体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是否可以马上与物业从新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诚谢!

·法律咨询,请问有县级发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抵债吗
  请问有县级发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抵债吗

·交通事故,我哥被出租车撞了
  我哥被出租车撞了,头部出血有点多,现住院,车主全责,请问有哪些赔尝

·房屋租赁合同附加项关于安全问题
  

·无房户,**村无房户要建房村里
  **村无房户要建房村里,街道,县里都说你们村是规划区不能批怎么办?我们是农村人国家规定一户一房,我们没有怎么办?

浙江吴兴区八里店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出租人的解除权的行使情况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得房屋产权具有必然性。 &n


  •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


  • ·赠与人去世后,受赠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被继承人生前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财产赠与受赠人,死亡时尚未履行的,受赠人有权请求继承人履行赠与合同,同时继承人有权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该赠与合同。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并继承,既继承了赠与人配合受赠人过户的义务,也继承了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应


  •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


  • ·房屋土地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


  • ·父母有债务,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性
      房屋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法院可在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房屋应为其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未成年子女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据此认定该子女对案涉房屋的权利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购买学区房提醒:    1、购买学区房,


  •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倒卖车票、船票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商检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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