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上虞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上虞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上虞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上虞区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家庭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离婚律师网,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财产分割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房产分割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离婚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调查律师,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上虞区章镇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崧厦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浦镇婚姻家庭律师 沥海镇婚姻家庭律师 汤浦镇婚姻家庭律师 小越镇婚姻家庭律师 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上虞区> 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上虞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赔偿?,有一个人,有一个人,意外死亡。家人得到一笔赔偿金,
  有一个人,意外死亡。家人得到一笔赔偿金,但是死者上?5岁父亲,67岁母亲。中?8岁妻子,下有9岁女儿和6个月大的儿子,请问这个赔偿金在站在法律角度,该怎么分配?/p>

·债务偿还,我离婚的时候,我离婚的时候,经双方协商,我答应给她14
  我离婚的时候,经双方协商,我答应给她14万人民币,现在到交款日期了,但是我没有钱给她,她去法院申请执行了,我想问下,法院的执行费时多少?如果用工资还,是按银行的贷款还是存款利率支付,在还清14万前,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吗?

·离婚案,我起诉离婚一个半月还没有经过开庭就撤诉了
  我起诉离婚一个半月还没有经过开庭就撤诉了,我还是需要起诉离婚的,我再起诉的话,这需要间隔时间吗?谢谢

·没结婚生了孩子要罚款多少
  我和我老婆都是农村户口,没有到法定年龄,生了孩子要罚款多少?

·照片被盗用侵权如何维权,我所拍的一批深圳特色风景照片被一家全球拍公司用于背景图片
  我所拍的一批深圳特色风景照片被一家全球拍公司用于背景图片了,请问怎么维权,要求赔偿的金额怎么算?

·再婚,男方有个男孩,男方有个男孩,女方没有,能再生一个吗
  男方有个男孩,女方没有,能再生一个吗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房屋增值部份给怎么分配
  请问房屋增值部份给怎么分配

·这样算重婚吗,男的已婚女的为婚但双方有了小孩并有出生证明没有以夫妻关系在一起着算
  男的已婚女的为婚但双方有了小孩并有出生证明没有以夫妻关系在一起着算重婚吗

·结婚,今天结婚多大岁数,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二次起诉离婚,但是法院要求我要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才判决离婚。这种做法对吗
  我是去年起诉离婚的,对方没来,按缺席判决不离婚,这次我又再次起诉离婚,但是法院要求我一次性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才肯判决我们离婚。我想知道这有法律依据没?谢谢

·新婚姻法颁布,您好,您好,该房是我父母出资为弟弟购买,产权人
  您好,该房是我父母出资为弟弟购买,产权人写的也是我我弟弟的名,房款都是父母所交,至今未还上一分钱,后因我弟弟再婚,又把房子产权过户到女方个人名下,甚至没有写上共有权(当时连哄带骗的办的),现在女方要求离婚,父母为此很伤心,想通过法律争取房屋。想问房屋归谁所有,谢谢

·在淘宝被骗了1900元..怎么办?卖家不接受退款
  20100503号.在塞班论坛看到有人出售手机..所以就联系他了....我的角色是A他的角色是B【骗子】卖家的角色是C我联系好B角色就叫他给我连接付钱....但B角色就找C...B和C商量好然后B角色就要C给B连接付钱。。。。B角色就把C角色的连接发给我了。、我是A我就付钱了。。。。到今天我再旺旺查看物流就发现签收了。我就找B角色的QQ.但他把我拉黑了,我就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在家因公宴请客户后猝死,可以认定工伤吗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因工作原因在家宴请客户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规则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职工发病和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缺乏相关证据证明导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从有利于职工的角度出发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


  • ·我的案子可以做“专家论证”吗?
       一般来讲,案件情况复杂,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或案件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涉及到人的生命能否留存的问题的,可以选择做“专家论证”。   因为做“专家论证”花费较大,普通刑事案件要慎重选择,当然如果您认为案件的结果是最重要的,花费是其次,那么您也可以选择做“专家论证”。毕竟专家论证的


  •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相关


  •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当事人以夫妻名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构成事实婚姻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


  • ·现役军人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


  •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7]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


  •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否起诉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之诉。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有虐待、遗弃行为、或者任意挥霍其财产的行为,这种情形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总是怠于提起离婚之诉,此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就会代


  •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


  •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哪些材料是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笔录。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上虞区章镇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