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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诉讼离婚
   南京,男,有一名5岁女儿,夫妻共有财产一套52平米住房,市价估计约90万,房贷还有约16万未还清,现妻子要求女儿抚养权,且要求我一月只能探视一次,我要求一星期探视一次至少两星期一次,如果有可能我也想要抚养权,这个不能与妻子达成一致。准备

·分家单在先,宅基地证明在后的纠纷
  有个问题想咨询请教各?我家位于北京朝阳郊区,1985的时候父亲和我叔叔分?当时立有分家?分别有代笔人和证明人,分家的大概内容是:我爷爷原来的宅基地是个正方形,如果我父亲分家盖房单过则在原宅基地前面划分一块方形宅基地,后面则为我叔叔宅基?但在我爷爷老宅基地的东边需留有一丈宽的道?分家单没有明确说道路权属归我父亲还是我叔?之后我家一直到现在都是在父亲的宅基地范围

·没有准生证可以报户口吗,有结婚证孩子都7个月啦还没有准生证及出生证明应该怎么给娃
  有结婚证孩子都7个月啦还没有准生证及出生证明应该怎么给娃娃报户口啊

·公交车司机撞人怎么办,我是公交车司机的家属
  我是公交车司机的家属,现在实习期合同中,在拐弯处突然有个捡破烂的到公交车前去捡一个空瓶,撞在车身上了,立刻去医院,过了2天受伤者去世了,现在应该有谁赔付伤者家属

·婚外生子,一个朋友结婚后生一子
  一个朋友结婚后生一子,怀疑不是丈夫所生,该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父母签字吗
  您好!一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为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现在我与前夫商定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双方到场,房产局说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名字但是还需要他父母签字才可以办理,因为他现在是单身、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盖房子他父母也出了一些钱。请问房产局的要求对吗,没有父母签名就过不了户吗?我前夫是正常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们有个快3岁的

·特困企业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三年,社会保险资金国家实行三三制,明年要退休了,缴费基
  进入再就业中心三年的个人账户为零,缴费基数分别仅为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0%、35%、33%。我要维权,请求帮助!

·意外致伤该如何处?,我朋友的父亲今早去家乐福生鲜处买?旁边顾客因家乐福猪肉价格虚
  我朋友的父亲今早去家乐福生鲜处买?旁边顾客因家乐福猪肉价格虚假广告与家乐福员工发生争执,将广告牌推倒时撞伤我朋友父亲的头部,现在老人家还在医?我们已经报警,警察将推倒广告牌的顾客带到派出所?但是家乐福没有人跟着,也没有人说负责此?我们想问一?现在该怎么?我朋友现在到派出所去了,但是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处理此件事?可以要求家乐福承担某些责任吗?我们可以要求哪些损

·公务员因公死亡安葬费国家规定是多少?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因公死亡安葬费是多少?

·离婚给孩子迁户口,他家不给还勒索我。
  2009年我和前夫办的离婚手续。法院判孩子由我抚养,由于前夫没有固定工作,也没给过孩子抚养费,我也没要过,现在孩子到了上学时候,因为孩子户口在他家户口上,我去要他要户口,他家说拿5万块钱在给孩子户口。抚养费我看他困难都没要,按理他都欠我和孩子的。现在我要把孩子户口迁出,派出所说也得他家拿户口才可以迁,他家现在还是不给我,孩子要上学了,我该怎么办?

·办理离婚本人不到,委托律师签字行吗?
  办理离婚本人不到,委托律师签字行吗?

·离过婚户口还在老家。在异地又再婚了。请问在老家可以查到再婚信息不
  我老家是周口的前年离婚了,今年在郑州和本市的男友办理结婚证了。户口还在周口,请问在老家周口能查到再婚信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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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


  •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执行。


  •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


  •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户口下的人算一个家庭吗?还是其他解释?”    市民郭女士很着急地致电本报,询问


  •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


  •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资金马上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予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


  •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


  •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过失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修改的罪名,取消了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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