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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关于工伤问题,我表弟在一家电子厂上班的时候
  我表弟在一家电子厂上班的时候。被机器把左手食指和中指压断了。但是现在厂里打电话叫他去上班。他压伤时间大约2个多月。现在鉴定还没有出来。请问要去上班吗?

·工作中受到工伤,1、申请工伤认定;2、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申请工伤认定;2、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或来我单位面谈。

·工伤,我是老板零时雇佣工人无任何保险
  我是老板零时雇佣工人无任何保险,在工作时把左饶骨小骨摔成了极度粉碎型骨折,请问老板应负哪些责任,该如何赔偿?是否需要伤残鉴定?

·工伤死亡分配问题,李先生工伤死亡
  李先生工伤死亡,厂方赔偿16万,他有妻子、一儿一女和母亲,应怎样分配赔偿金?

·关于工伤保险问题,温馨在某工厂出现工伤
  温馨在某工厂出现工伤,右手无名指出现粉碎性骨折,这个是算几级工伤呢?在该工厂以交纳工伤保险的,病人在住院期间老板支付所有费用,受害者需获取哪些工伤保险费用呢?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工伤咨询,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
  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这算不算是工伤?????

·工作受伤了,属于工伤的,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非工伤死亡补偿和病假工资
  我岳父是东莞市一个农村的治安队员?8岁,从事治安工作8,工资由当地村委会来支付,于今中发现自已糖尿病有所恶化需要入院治疗,到过世仍未辞工。在请假期间,他只是有时到医院打针,病情好转了又回治安队正常上班,到最后一个月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我岳母也曾告知村委会请求申请低保,但村委会一直说考虑,知道情况也未探望过他。到身故后也一分钱未作补偿过。更重要在病假期间,工资

·衡阳工伤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薪酬费用是多少

·工伤咨询,2010年8月我先生进入公司
  2010年8月我先生进入公司,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后签订正是劳动合同,并未他缴纳五险。但一个月后直到8个月后我先生发生工伤也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该如何主张权利,谢谢

·关于民工伤残鉴定,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去哪里做伤残鉴定?鉴定要经什么程序?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分别要多久时间?最长期限是多久?递交申请和进行鉴定之间要间隔多久?看了有人提问的回答,还是不很明白,希望得到确切解答,十分感谢。

·劳动仲裁,我在下班途中造成右手骨折
  我在下班途中造成右手骨折,公司承认工伤,评为十级伤残,认定后没有进行赔偿。后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不收取应诉通知书,会对仲裁造成影响嘛?我3月份进公司,4月份受伤,3月份工资为1213元,我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钱一个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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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


  • ·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中均已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


  • ·申请工伤鉴定的手续
          发生劳动工伤以后,当事人就会为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忙碌,其中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工伤鉴定的手续及程序如何呢?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


  • ·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


  •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


  • ·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否视为工伤?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在家加班工作,应当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一,根据《工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现行规定中仅仅提及第三人,没有明确第三人在仲裁活动中的地位。根据第三人的特点,仲裁机关应通知其参加调解和伸裁活动,但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仲裁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位均毫无疑问地具有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企业是制定其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虐待被监护、看护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情节恶劣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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