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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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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位的责任,造成了权利义务的失衡。故我们不应当限制当事人的救济权。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第三人侵权时,当事人的两种救济途径。根据法的权威性,人们权利、义务的行使需依赖一定的法律为基础。即然,我依据法律规定享有了权利,除依法律规定外,你不得剥夺我的权利。我国法律并未限制当事人两种权利的享有,故任何主体不得剥夺当事人的两种救济权利。

   我国明确规定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竟合问题的立法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来分析《工伤保险条例》与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们不难得出工伤赔偿权利人在申请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实行第三人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双赔的制度,更能有效的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编,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发生工伤时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 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该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有那些赔偿?
      一、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条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法律法规...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用人单位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将停工留薪期工资纳入了工伤保险待遇的范畴。停工留薪期工资不是基于劳动者的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劳动报酬,是由劳动者在发生工伤...


·公司未足额缴工伤保险,员工能否主张工伤待遇差额
      关于用人单位应否向肖玉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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