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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余杭区余杭街道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余杭区余杭街道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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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关于工伤问题,我表弟在一家电子厂上班的时候
  我表弟在一家电子厂上班的时候。被机器把左手食指和中指压断了。但是现在厂里打电话叫他去上班。他压伤时间大约2个多月。现在鉴定还没有出来。请问要去上班吗?

·仲裁书我该怎么写,单位经营状况不好
  单位经营状况不好,我是仪表工,因现在不需要仪表工为由,现在调我去做操作工(实际就是想找借口裁人,让自己提出辞职),我不同意。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下了解聘通知单,解聘理由为换工作我不同意。我和公司谈补偿的问题,最后只答应给两千元。问题一:这种解聘是否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二:仲裁申请我怎么写,我在单位六年两个月。

·工作中受到工伤,1、申请工伤认定;2、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申请工伤认定;2、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或来我单位面谈。

·工伤,我是老板零时雇佣工人无任何保险
  我是老板零时雇佣工人无任何保险,在工作时把左饶骨小骨摔成了极度粉碎型骨折,请问老板应负哪些责任,该如何赔偿?是否需要伤残鉴定?

·工伤死亡分配问题,李先生工伤死亡
  李先生工伤死亡,厂方赔偿16万,他有妻子、一儿一女和母亲,应怎样分配赔偿金?

·关于工伤保险问题,温馨在某工厂出现工伤
  温馨在某工厂出现工伤,右手无名指出现粉碎性骨折,这个是算几级工伤呢?在该工厂以交纳工伤保险的,病人在住院期间老板支付所有费用,受害者需获取哪些工伤保险费用呢?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工伤咨询,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
  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这算不算是工伤?????

·工作受伤了,属于工伤的,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非工伤死亡补偿和病假工资
  我岳父是东莞市一个农村的治安队员?8岁,从事治安工作8,工资由当地村委会来支付,于今中发现自已糖尿病有所恶化需要入院治疗,到过世仍未辞工。在请假期间,他只是有时到医院打针,病情好转了又回治安队正常上班,到最后一个月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我岳母也曾告知村委会请求申请低保,但村委会一直说考虑,知道情况也未探望过他。到身故后也一分钱未作补偿过。更重要在病假期间,工资

·衡阳工伤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薪酬费用是多少

·关于民工伤残鉴定,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去哪里做伤残鉴定?鉴定要经什么程序?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分别要多久时间?最长期限是多久?递交申请和进行鉴定之间要间隔多久?看了有人提问的回答,还是不很明白,希望得到确切解答,十分感谢。

·工伤咨询,2010年8月我先生进入公司
  2010年8月我先生进入公司,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后签订正是劳动合同,并未他缴纳五险。但一个月后直到8个月后我先生发生工伤也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该如何主张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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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  &nb


  •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


  •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为了促进劳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2.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


  •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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