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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工资的问题,我爸爸是在03年底在一家炼金厂工作
  我爸爸是在03年底在一家炼金厂工作,今年52岁。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交任何保险每月平均1500左右。至08年5月份时公司要求签合同,我爸爸不懂就没签,后公司一直没找他签过。2010年4月28号公司突然对我爸爸说,因公司亏本要他和另一个工友在5月3号不要上班了。09年至10年平均月工资1700。我爸爸所在地市嘉兴。我想请问一下我爸爸能得到什么补偿??

·你们好,我父亲今年60岁了,在某煤矿厂工作了40年,工种是挖煤,现在厂方叫他写不
  我想请问写了申请能要求厂方赔偿吗?

·关于债务的问题纠?,因为我们家的船帮一家哇哈哈厂运输一批产品、不料在路上发生了意
  因为我们家的船帮一家哇哈哈厂运输一批产品、不料在路上发生了意外、商品都掉到了河里、本来开始协商好了拿钱了事、但是对方却不答应、第二次审判的时候、法院吧一切责任都推到了我们身上、您说、现在该怎么办呢

·外来工在深圳市一个厂家工作21年请问企业怎么赔偿
  外来工在深圳市一个厂家工作21年请问企业怎么赔偿

·霸王合同,公司与我签定驻厂合同
  公司与我签定驻厂合同,驻在客户公司做客服,工作六天制,每天12小时,没有加班费,我现在能向公司要加班费

·我在工厂上班了一天就不想干了.可是他们不给我身份证,我该咋办啊。。。。
  我在码头上了一天班,就不想干了.实在是受不了里面的环境.于是我就里面的经理打电话说不干了,谁知他很生气说已经把我的社保工资卡都办好了.不给我身份证,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劳动合同的更换和签订,母亲在工厂工作了20余年
  母亲在工厂工作了20余年,现其工厂不景气,在更换了法人和工厂名字后,要求母亲另外签订合同!母亲不同意便开具证明辞退了母亲!这样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保险 ,我妈55周岁农村户口以前在小厂里工作10来没保?现在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金
  我妈55周岁农村户口以前在小厂里工作10来没保?现在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金?/p>

·一天不上班扣三天工资,我被厂里员工打了
  我被厂里员工打了,三天后我去离职,公司算我9天旷工

·CIF生产厂商未按时交货如何判定责任
  海外采购商按时支付CIF价格,而生产厂商却未按时海外交货,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期间有中国春节是否为合理借口?

·搬迁协议,厂房已经多次搬迁
  厂房已经多次搬迁,担心再次搬迁,想要拟份相关的协议书

·社保 ,厂里扣了我两社保金只交了一到社保局我该怎么?
  厂里扣了我两社保金只交了一到社保局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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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裁判观点一:    股权回购的条件不限于公司法第74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各方可以在投资合作协议中约定回购的条件。    裁判要旨:回购条款承诺清晰而明确,是当事人在投资协议外特别设立的保


  •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对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


  • ·股权质押的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一、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浙江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


  •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⒊夫妻一人不愿意持


  • ·个人股权转让报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明确了7种股权转移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权转让收入、原值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并明确指出受让方为个人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并负有事先报告义务。(一)股权转让的征税范围67号文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


  •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持股的一方希望受让股权,而持股方同意,则这种股权转让方法和向任意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程序完全相同,但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三)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


  •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故意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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