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律师,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地产律师,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屋律师,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二手房律师,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塘栖镇房产纠纷律师 运河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艺尚小镇房产纠纷律师 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房产纠纷律师 径山镇房产纠纷律师 崇贤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余杭区> 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二手方买卖,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
  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但是房产证没下来,不过有和开发商签的协议,他已经进户开发票了,那我买它的房子是不是很危险,我怎样做才好呢

·我是否有义务维修屋面,我住在二?因在房屋修建?建筑商和我们签定了一份协?内容是我
  我住在二?因在房屋修建?建筑商和我们签定了一份协?内容是我们共同出钱修建到房项的楼?我二楼对楼项有使用权,并为此我们二楼用户多出几千元.现在三楼(项楼)用户以我们没出钱帮他维修屋面,而不让我们上楼顶.因此我想咨询一?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义务为他们维修屋?是否还可以使用屋?三楼(项楼)用户是否可以独占屋面.

·门面店出租合同违约赔偿,房产买卖不影响租赁
  房产买卖不影响租赁。如果房东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需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房产如何公证,我母亲有一儿一女
  我母亲有一儿一女,我是姐姐,我弟弟于今年过世,由于种种原因我母亲决定把房子给我(房子为单位宿舍楼),现在房子是直接过户给我好还是写遗嘱公证好?如何办理,请详细回复!~

·我们现在买了一套新房,名字是我老公是不是夫妻共同
  我们现在买了一套新房,名字是我老公的,是不是夫妻共同的,如果他要卖,我有没有权利反对

·离婚后的纠纷,已经离婚,已经离婚,孩子房子都判给他了,他又把孩子
  已经离婚,孩子房子都判给他了,他又把孩子撵出来了,我为了孩子上学租了房子,这个费用应该由他承担吧?

·低保楼过户转让,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
  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妈妈过世了,我可不可以办过户,继承这个房子?继承后可不可以卖。我父亲早就过世了,我家就我一个孩子

·租房纠纷,您好,您好,请问我的房子租房户搬走,在租房期间
  您好,请问我的房子租房户搬走,在租房期间私自搭建的违章棚经多次协商就是不拆,影响我再次出租和使用,我是直接起诉还是找派出所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离婚房产问题!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男方本地江南八区家里刚拆迁,被拆迁房子是产权证是父母的。女方户口是在近两年和男方结婚后从江宁区迁到男方家来的,我与妻子,小孩户口与父母在一起。男方家这边在2007年已经土地征收过了。现在拆迁了按家里实际面积和人口共分得5套房子,被拆迁房私房是父母之前建的,包括后来因家里人口多了害怕拆迁面积不够扩建也是父母出资扩建的。现在女方不肯离婚想

·请问新房发霉能找开发商吗?
  您好,我是2008年底买的一小区新房,在二楼靠最东面,合同是2009年10月28日到期,可开法商一拖再拖,到去年年底小区绿化还没搞好,售楼部通知说可以拿钥匙了,但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没有,当时也有不少人拿了钥匙开始装修了,我由于急于用房,也于去年年底拿了钥匙,今年年初开始装修,进度比较慢,大概一个半月前木工活完工,现在装修也接近尾声了,在年初交房没多久就发

·合租的问题,我与我同事合租
  我与我同事合租,租金交到1月9号,12月5号转租给了另外两个女子,她们搬进来的时候我同事也在场,现在是12月9号,昨天我同事打电话过来说她对另外两个女孩子不爱脱鞋进屋这个习惯不满意,要我解决,我找到那两个女子,她们坚持自己的习惯,要我跟我同事解决,双方互不相让,矛头都指向我补充说明,我那个同事是二房东,当时她把整套房子租下来,是她跟房东签的合同,我和她是同时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而不构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张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钱某,价款为42万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现张某能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


  •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


  • ·房屋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


  • ·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本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计价方式为按套(单元)计算,并未约定房屋单价,该约定的交易方式和计价办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既然已经明确约定按套计价,则抛开该约定内容单独针对面积不符的问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本村村民(通常是城镇户籍人口),其出资购买


  • ·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


  • ·商品房预售登记
          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预告登记与一般不动产


  • ·一房二卖——卖房履行后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


  •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非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上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该村,并在宅基地上居住生活。虽然涉案宅基地使用证因故没有换发,但仍合法有效,且当事人系经村组同意使用涉案宅基地,支付了地上建筑物款项,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人。由于当事人户籍迁入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户口认定截止日期之内,因此应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