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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刑事,杀人犯潜逃十七八年现在已抓获能判死刑吗
  杀人犯潜逃十七八年现在已抓获能判死刑吗

·刑事问题,我5岁小孩把一个老太太小腿关节撞骨裂
  我5岁小孩把一个老太太小腿关节撞骨裂。十堰也看了。到武汉也看了。都说慢慢养。她就说疼。已经4个月了。我花了6000多块了。她说还不可以现在还说疼。我怎么办。可以和她打关事吗?请您吱一招。谢谢您了?

·连续工龄中断如何接续,69年工作84年判刑开除89年回原单位93年审定工龄原连续
  69年工作84年判刑开除89年回原单位93年审定工龄原连续工龄14年未接续退休时连续工龄能否接续张先生拜托

·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一、是刑事案件
  一、是刑事案件。二、还钱可以从轻处理。三、房产如果是在自己名下可以拍卖还债。四、判刑几要看公安给你定的什么罪名,和情节是否严重。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或当面详细咨询律师。德州专业刑事律师

·贩卖冰毒五次共计2克如何量刑?
  你好,我弟弟吸食冰毒,有人找他要,他就给了一点,后来,找他要冰的人被抓了,就把我弟弟也抓了,总共给过两个人,共计五次,总量2克,其中有一次0.3克还没要钱,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如何判刑?

·拿购房合同借钱,无法偿还且将该房产卖给另一个人,是否会判刑,是否会坐牢?
  拿购房合同向民间高利贷组织借款,如果无法偿还借款,房产归债权人,房主也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但最后无法偿还且将房产卖给另一个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会判刑,会坐牢?

·能告诉我吗?,想问一下,想问一下,湖南的死刑案件在最高院哪个刑庭
  想问一下,湖南的死刑案件在最高院哪个刑庭复核

·看守所关押时限,有3个朋友因故意伤害它人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差不多一年都没判
  有3个朋友因故意伤害它人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差不多一年都没判,请问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量刑是否可以叠加,怎么叠加
  在盗窃案件中,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从犯,主动退赃,如实供述罪行,请问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情节都有减刑,可以重叠使用吗?

·偷渡罪,我朋友涉嫌组织偷渡罪被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了
  我朋友涉嫌组织偷渡罪被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了,她们公司是做留学咨询的,她是给老板打工的,什么都不知道,请问要负多大的的责任?会判刑吗?要请律师吗?

·刑满释放人员有选举权和呗选举权吗
  刑满释放已经有一年多了,该人员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赖帐不还能判刑吗,赖帐不还能判刑吗
  赖帐不还能判刑吗

浙江越城区刑事辩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nbs


  •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也


  •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意而明知故问、对互相推诿的同案其它被告迂


  • ·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
      1、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   (1)提请减刑的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应当提请减刑。   (2)提请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


  •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


  •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部分,共2部分)(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  第六十一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以上


  •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


  • ·刑事附带民诉的先刑后民
      按照中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而就其因犯罪行为所受到的损害结果请求民事赔偿。法院通过同一审判组织,在对公诉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再来处理民事赔偿问题,并就公诉和民事诉讼问题一并作出裁判。当然,为了避免诉讼的过分拖延,法律也允许被害人在法院对公诉案件作出判决之后,


  • ·减刑应当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为了加强减刑的规范化、程序化,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减刑中的随意性和腐败现象,刑法第79条专门对减刑程序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减刑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这里含义有几层意思: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在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依法调解。既不以被告人满足被害人过分赔偿要求而随意轻判,亦不因被告人拒绝被害人无理赔偿要求而无端重判。法官依法向双方阐明,被告人如有罪,赔付多少都不可能免刑,但主动赔付被害人合理经济损失,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司法实践中,一些被害人明知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畴仍到法


  •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由于刑诉法对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的规定,案件主审法官往往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为防止庭审活动的无序化,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庭前会议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表面审查的基础上,召集控、辩双方共同到会,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合议庭在庭前会议上重点


  • ·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俗称“代考”或“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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