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意而明知故问、对互相推诿的同案其它被告迂回发问、对提供不实证词的证人直言诘问,等等。发问是为了有利于辩护,所以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避免被问人提出对被告明显不利的总是问话必须乘法明确,使被问人一听就明白,避免被问人不知如何回答,或答非所问,影响发问的效果和发问目的。

   法庭辩论必须针对指控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和预见性。律师要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围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中心,确定自己的观点,同时要预测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从论点和论据材料、法律根据和语言表达上作好辩驳的准备。对与本案关系不大的枝节问题,尽管有可辩性,也要去其枝蔓,突出主线。否则,纠缠于枝节总是就会本末混杂,甚至本末倒置,虽然辩论双方唇枪舌战,但无关宏旨,于律师发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无益。

   法庭中各种情况不断变化,律师要敏锐地掌握这些变化,及时高速自己的策略和部署。控诉方是律师的直接对立方,先于律师发言,多半是慷慨激昂,谈犯罪情节,讲社会危害。律师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或针锋相对,正面迎击,或避其锋芒,迂回反击.无论何种方法,都应正气凛然,毫无畏惧。如果对方出现思想混乱,词不达意时,则当乘机反驳,迫使其被动地回答问题,从而制其反驳能力;当对方情绪失控,急燥冲动时,则应以稳对急,体现出坚定而宽厚的风度,既不计较对方的不当言行,又要不失时机地围绕辩论的中心问题,阐明自己的观点,以巩固辩护的成果。被篝人在法庭上也可能出现翻供、狡辩甚至拒绝律师为其辩护的情况,律师对这些情况一方面要在庭辩之前做大量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使后来的辩论具有充分的预见性,更重要的是临变不惊,从容镇定,妥善处置,不能简单地拒绝辩护而退庭。

   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多已熟悉案情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律师要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到辩护的观点和与之相关的案情上来,说服他们想信辩护的观点的正确性。审判人员动了已形成的观点,辩护就有成功的希望,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材料的组织和语言的驾驭上下一番功夫。

   辩护的内容有的丰富,有的单一,律师要善于既科学、又灵活地安排这些内容。一般采用演绎法、归纳法、推理法等常用的逻辑方法,也可以根据案情适当变通。如案情简单,但对定性有分歧的,可用中心法,即围绕辩护观点为中心组织材料,用大量事实和证据证明辩护观点的正确,反驳对方的谬误。


·刑诉法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会根据案件的情节,对当事人处相应的罚金。罚金的处罚,在我国的民法和刑法中,对于不同的案情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不过在涉及一些刑事案件当中,刑诉法中对罚金的规定也是比较详细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法律知识。 刑诉法罚金的相...


·新刑诉法简易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部门,是我国国家认可的用来调整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总称,刑事诉讼法保护参与的诉讼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规定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比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新刑诉法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简易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我国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一般而言,进行虚假诉讼,往往会根据触...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罚金,而这也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被同时判处了罚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决交纳相应的罚金才行,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拒不缴纳的情况,那此时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砸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多久能收到
      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多久能收到 一、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多久能收到? 下达拘留通知书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


·拘役可以减刑吗,被判缓刑还可以减刑吗
      我们发现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是可以被减刑的,当然,这需要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而实践中,由于拘役的刑期过段,因而很多人都认为被判拘役的罪犯是不能被减刑的。那究竟拘役可以减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可以减刑吗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刑法当中虽然保留的有死刑,但是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非常的小心谨慎的。而且我国法院其实历来主张能不判处死刑就尽量不判处死刑这样的原则的。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通俗一点说可以视为十恶不赦的这样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


·教师缓刑公职是否还能被保留
      一、教师缓刑公职是否还能被保留判处缓刑,教师资格自动丧失。看学校能否给你安排其他非教师岗位工作。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我们通常了解到的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刑事案件最后的判决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然后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往往在刑事诉讼进行的时候,很多被告人是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那么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此时也要求实际的行贿人是一般主体,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