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浙江义乌家庭律师,浙江义乌婚姻律师,浙江义乌离婚律师网,浙江义乌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义乌财产分割律师,浙江义乌房产分割律师,浙江义乌离婚律师,浙江义乌婚姻调查律师,浙江义乌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义乌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廿三里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福田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义乌国际商贸城婚姻家庭律师 上溪镇婚姻家庭律师 稠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义亭镇婚姻家庭律师 北苑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佛堂镇婚姻家庭律师 稠江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赤岸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义乌> 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义乌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义乌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姻财产,请问婚前贷款按揭买车
  请问婚前贷款按揭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订金纠纷,在石岐有一家餐厅转让的
  在石岐有一家餐厅转让的,我就想接过来做。谈了一定的时候,我就交了2万元的压金,压金条上对方写了“概不退还”,但并没有签定订金协义和合同。但后来再谈细节的时候,对方就说房东要涨50%的租金,我们就不想做了,也觉得对方存在欺骗隐递增的租金不告诉我们,我们就要求对方退还压金。但对方不愿意退,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拿回压金的机率有多高,该怎么做,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做?

·离婚债务问题,我是08年9月结的婚
  我是08年9月结的婚,现有一11个月大的女儿,从结婚到现在,我老公先后从我爸妈借款7.8万余元,最近,我发现他在外面还有5.6万元的债务,请问,如果离婚,他在外面的债务还和我有关系吗?他欠我爸妈的钱如何追回

·通过朋友私自调查别人婚姻状况
  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

·可以诉讼派出所吗,你好,你好,本人于2011年11月30晚回家路
  你好,本人于2011年11月30晚回家路上被巡警带回派出所,经检验说是酒驾,扣留了一助力车,和驾驶证,本人想处理可派出所百般推脱

·这样是不是骗婚,找不到人
  找不到人,问她父母,她父母说不知道她的下落也联系不上她,和她父母沟通多次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离过婚在去领结婚证户口本上有没有什么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女朋友以前离过婚,现在和我去办结婚证,户口本上有没有什么记录啊,因为我不想让我妈妈知道,这样可以吗

·起诉离婚,我想在12月12号星期一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多长时间开庭起诉都需要什么
  我想在12月12号星期一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多长时间开庭起诉都需要什么手续

·未婚先孕要罚款吗?,我是一个还没结婚登记就已经有小孩子的人
  我是一个还没结婚登记就已经有小孩子的人,现在小孩已经一岁多七个月了,计生办的人来找我们给小孩子上户口,说现在上就罚6000元如果在六月三十日后还不去上户口的话就得?000元钱,我想请问下国家有这样的法律吗,如果有那么罚款的标准是多?会不会是计生办的人故意敲诈的???????????????

·房屋搬迁,我家房屋要搬迁了
  我家房屋要搬迁了,但是我觉得我们当地政府的陪赏不合理,我们当地人的搬迁赔付不一样,我不能接受,我该怎么办,该求助上面那级政府,现在国家的搬迁该怎么赔,有没有什么网站可以让我把我家的事情发邮箱到上一级去?谢谢!

·农民公伤多年后去世,其丧葬费、家属抚恤金如何发放?
  白山市农民67岁,30年前因公伤截瘫,村里每月发放生活费和护理费,今年去世,其丧葬费、家属抚恤金如何发放?谢谢!

·我的家人如何办?,我的家人被三人强行拉出门外殴打
  我的家人被三人强行拉出门外殴打,在殴打中行凶者被我家拴在窗下的狗咬了,现在行凶者告我的家人赔偿狗咬的费用,法院里下来书是我应赔偿她费用,法院也写明了是对方的错造成的后果,为什么我还要赔偿呢?他说是我家的狗没有证,这我感到这与证没有关联啊,因为我家的狗是出于对我的家人的忠诚,如果是人的话这是什么行为啊,我的家人是独自在家,她们是看好我的家人独自在家,才行凶的,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编造的虚假债务数额常常不小。究竟该如何应对虚假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婚姻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单位。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是慎重之极。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就会判离。无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写好的授权委托


  •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不可以提出经济性补偿或者经济帮助


  • ·父母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
      一、孩子归谁抚养?      1、2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


  •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


  •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


  •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


  •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声笑语,最后到了两看两厌的地步。    生活已经无法共同进行,那么分道扬镳是最好的结局。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不愿意离婚的,于


  • ·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


  •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军人叛逃罪
      军人叛逃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条规定,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义乌婚姻家庭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