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金华债权债务律师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
温州债权债务律师
湖州债权债务律师
绍兴债权债务律师
嘉兴债权债务律师
台州债权债务律师
舟山债权债务律师
丽水债权债务律师
衢州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标签
>>
浙江秀洲区讨债律师,浙江秀洲区债务律师,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浙江秀洲区债务清欠律师,浙江秀洲区要债律师,浙江秀洲区商帐追收律师,浙江秀洲区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浙江秀洲区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
浙江秀洲区经济犯罪律师
,
浙江秀洲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秀洲区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领域
>>
王江泾镇债权债务律师
油车港镇债权债务律师
新城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高照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王店镇债权债务律师
洪合镇债权债务律师
新塍镇债权债务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秀洲区
> 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解答浙江秀洲区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浙江秀洲区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秀洲区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秀洲区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购房资格转让,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
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将自己的优先顺位购房资格与同事的购房资格转让了(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转让金。现在对方不支付一分钱的转让金,让我交房遂起纠纷。请问购房资格的转让国家有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
债务纠纷,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
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
转让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份
转让公司股份
·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我现在要离婚
我现在要离婚,前夫赌博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
·
死者生前债务,你好,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
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
股份转让,我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
我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对方占`我占@现在我要离开,怎么结算?谢谢
·
三方债务,陈某给杨某担保拉一车化肥
陈某给杨某担保拉一车化肥,陈某给化肥这家(刘某)打了欠条,杨某没有任何手续,刘某向陈某索要化肥款,陈某向杨某要时杨某说给了厂家,厂家说没给,刘某要起诉陈某,不得以陈某把钱给了刘某,但陈某还有没有办法向杨某索要化肥款。
·
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男友婚前买房付了首付
男友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申请了贷款,但是还未批下来,我们现在想领取结婚证,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
·
债务,可否拿自己在村集体承包的土地
可否拿自己在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信用社贷款
·
店铺转让纠纷,我于2个多月前转让一家干洗店
我于2个多月前转让一家干洗店,交付订金1000元后,没有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只有手写一份,原店主说给我装修后,我交付部分款25000元(含订金1000)。可是后来原店主借故不装修,让我先交付25000元后,不再提装修的事,现在一直和我所要余款,我不交付,他起诉我,这案件应该怎么分析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言,这里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起不动产变动的原因行为即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影响。
·
专利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法律时间的发生而依法律规定直接发生,如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或合并等。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和继受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请求进
·
订立技术转让合同的原则
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遵循不得阻碍技术进步、发展、推广和应用。《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该条规定了订立技术合同的两条基本原则,其一是保守技术秘密,其二是有利于技术的竞争、发展、应用、推广的技术进步原则。基于《合同法》规定
·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法律时间的发生而依法律规定直接发生,如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或合并等。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和继受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请求进
·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定义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注明发明
·
夫妻一方私自抵押共有房产,债权人能否取得抵押权?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以名义上登记在自己名下实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他人提供抵押,债权人符合“善意第三人”条件的,取得该财产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
·
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
·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即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在此情况下,
·
票据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解答浙江秀洲区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浙江秀洲区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秀洲区债权债务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