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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姐夫打小姨算子家庭暴力吗
  姐夫打小姨算子家庭暴力吗

·离婚协议自愿签字有律师作证一方反悔可以吗
  离婚协议自愿签字有律师作证一方反悔可以吗

·办 培训班,我想办家庭培训班
  我想办家庭培训班,手续应该咋办

·离婚abc,我丈夫让我提出离婚
  我丈夫让我提出离婚,,,应为感情不和,,我可不可以向他索要赔偿

·想离婚,现在协商不成,若起诉,应该怎样处理?
  我是2007年结婚,初婚,男方再婚带一女生活,婚房为婆婆的单位宿舍(无房产证),婚后婆家出资购买价值7.5万元汽车一辆,双方各出5万元在女方单位购买福利房一套(现仍在建),2010年将婚房出租,收租金3.2万元/年,现与公婆同住。今年11月又因玩电脑游戏引起争执,丈夫对我又动了手,我一气之下搬出家,现在外居住,他也说过不下去了要离婚,目前,双方均有离婚意愿,

·房产纠纷,婚后男方家赠与了我们一套房子
  婚后男方家赠与了我们一套房子,后来又把房本改在了婆婆名下,现在我想离婚,我有分房子的权利吗?

·我的身份证在家已经补办,现在过期的身份证可以做火车吗
  我的身份证在家已经补办,现在过期的身份证可以做火车吗?急

·离婚问题,我去年12月31曰办的结婚登记
  我去年12月31曰办的结婚登记,今年2月2日办的喜酒,婚后女方经常不回家,白天整天在家只有一天,晚上九点我去接她回来,大概有三十几天的样子,后有半个月没回来,以后晚上回来五六天,就再也没回来以有一个月多,我们总共也才三个月.回来也只是晚上回来.我们是介绍认识的.一个月后就领了证,我为了她花了七.八万块钱.我能否向法院提出婚,并要求对方退还礼金二万元,黄金1.

·消费者权益,我买了套家具
  我买了套家具,在商场展厅见到商品标明材质是全实木家具.可产品到了发现是实木加板的材质.我想要求经销商赔偿,请问赔偿的法定标准是多少?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退伍军人的最新政策,2011年国家的最新退役在校大学生的政策
  2011年国家的最新退役在校大学生的政策

·婚前无任何财产,婚后2年手写的申明,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有效
  如题。补充:老公写的标题为《申明》,内容是:我和妻子XXX已结为夫妻,若日后有背叛行为,在离异时,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XXX所有。落款申明人:老公杨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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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且受害人


  •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


  • ·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与对方家庭成员关系无法调和、夫妻双方对是否生育存在严重分歧,等等。一方


  •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


  •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等孩子的户口落到城市户口之后再去复婚。   &#


  •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


  • ·婚后财产的所属问题
          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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