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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单方可以和残疾人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好,依据你老公现在的情况,若是工伤,则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合同。若不是工伤,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你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如需进一步了

·残疾人退休后死亡的,因工伤致残
  因工伤致残,后来退休,一直有社保,现在死亡,享受什么补偿吗

·我想问如果有一个官司即使人身伤害,也是医疗事故打哪个赔偿多一些
  

·关于车祸导致伤残,我因车祸导致大腿截肢
  我因车祸导致大腿截肢,属于几级伤残,没有报警,无法确定,那干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医疗终结想结掉案子我该付多少钱
  我在10月14日开车撞伤一78岁老者,当时就送进医院全身检查,诊断为左胸肋骨骨折或骨裂,未住院,医生说只要静养就可以,在11月底他们去做最后一次CT,证明已痊愈,准备这几天去交警队把事情结掉。咨询过保险公司,像伤者的年龄很多费用都不会有,也不清楚交警大队的处理意见,昨天我跟伤者家属协商,所有医疗费用我结算完后,另外给5000元作为补偿,不知这样合适否?盼不吝

·医院聘任合作,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
  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院方答应每月2000元底薪,然后允许我在其院内销售自制药品,利润平均分配,并且理疗这方面再提成,不知此协议如何起草?

·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
  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应该怎么处理

·请问,我的女儿在南京某医院上班
  我的女儿在南京某医院上班,属招聘护士,回家休假,在搭乘顺车去南京的路上出了车祸,我的女儿已死亡,医院说她是招聘的,与正式的不同,由社会劳动保险给?000元,医院?000元,这样就将事情处理完了,请问这种处理对吗?应该怎么处理呢?

·做伤残鉴定也困难,做伤残鉴定也困难
  做伤残鉴定也困难

·山东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请问山东医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龄与工资的比例
  请问山东医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龄与工资的比例,谢谢!我是名女性。

·残疾人要二胎罚款吗,你好
  你好,那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九级伤残城市退休老人,城市退休老人
  城市退休老人,因交通事故定为九级伤残,我负主要责任,应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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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nb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走?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五步,首先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是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和书面通知鉴定结论。一、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


  • ·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


  •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就会产生两个定残日期,即首次鉴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 ·医生丢失或拒交病历如何承担责任?
         四岁的小果果被查出不幸患上癫痫,爸爸妈妈认为是果果出生时出现脑缺氧,而接生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的。小果果出生时出现缺氧症状,医院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呼吸道,吸氧等救治措施。然而出院后不久,果果就出现异常,家人遂带其至徐州市儿童医院诊治,经该院诊断为癫痫。其后,家人先后带


  •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


  •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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