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建德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建德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建德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建德劳动工伤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标签
>>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纠纷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工伤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仲裁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争议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法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工伤赔偿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保障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工伤保险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合同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法咨询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工伤鉴定律师,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富春江七里扬帆劳动工伤律师 建德情人谷劳动工伤律师 莲花镇劳动工伤律师 下涯镇劳动工伤律师 建德乌龙山劳动工伤律师 建德普济寺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建德> 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建德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保险当月缴的能为当月的工伤费用做保障吗?
  2月-7月公司一直都买了工伤保险,可是老总为何说2月发生的工伤不能做工伤保险报销呢?

·关于工伤赔偿,我爸爸在工作时意外受伤
  我爸爸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导致开放性骨折,手背三根骨头断裂。经手术,住?2天,老板要求出院,医院消费太高他负担不起,出院再治疗,医生说可出可不出,但最好是手术15天拆线出院。我们很不放心,医生说:“那就明天再出院吧!”第2天出院,他说我们为什么不昨天出院,今天又多了100元。而且他还不付费药,我有叫他写保证书说出院后继续进行治疗。但回来他说医生说不必了。我该怎

·老工伤至今没有待遇怎么办
  我单位现有3名老工伤人员,都已通过鉴定至今没有工伤补偿金,也没有享受工伤待遇,我们怎么办。

·工伤赔偿,7月2号在工地上从架子上摔下来
  7月2号在工地上从架子上摔下来,现在12月多后遗症发作。请问可不可以得到赔偿

·工伤赔偿方面,您好我是在一家园林打工的农民工
  您好我是在一家园林打工的农民工,我在工作时在梯子上摔下来了,股骨颈摔骨折了,做了内固定手术,骨折部位有3根钢钉,来年5月份还要做取钢钉的手术,我想咨询一下私了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手术的医药费现在都是老板拿的,我想知道我能得到多少钱的赔偿我应该做哪些事宜。我今年25岁。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是开庭完马上作出
  裁决书是开庭完马上作出,还是过一天或几天后作出?

·工伤赔偿,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
  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右手下半段,手腕上段骨折,经开刀手术后现用钢板固定,单位认定为工伤,但没有书面证明,请问该如何赔偿?

·这属于工伤赔偿吗?,我在上班时由于门锁了
  我在上班时由于门锁了,翻墙时摔坏了手腕,这种伤害和操作机器时受到的伤害,在赔偿方面一样吗?

·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应聘一家市直协会
  应聘一家市直协会,9月入职,试用期1个月。之前招聘公告和面试谈好的待遇是每月2000基本工资,买保险,另外有奖金福利。但是到现在为止(转正2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拖欠,并且会长只愿意给1500的工资,没有买保险的意向。我现在想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具体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咨询,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
  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不小心碰倒人摔下来,送往医院,导致眼睛角骨折,肋骨骨折2根。经过处理准备手术,现在病人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我想知道应该赔偿多少钱呢??

·工伤问题,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
  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做园林绿化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承包了一家国企公司的生活区的绿化工程,有一名工人在施工作业中因为花坛里有个阴井没有阴井盖,而当时他在进行草皮种植后压实作业,没有注意掉了下去,致使背骨断了4根,出院后需要休养6个月,现在跟我要求赔偿问题,请问我需要负多大责任,需要赔偿什么费用。还有就是我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吗?毕竟是因为甲方没有将施工所在地的阴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保障金吗?
  thecontentisempty!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


  •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优势地位的。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与前者一样,这一点是一个事物的另一面。但是在劳动诉讼中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


  •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nbs


  • ·公司未足额缴工伤保险,员工能否主张工伤待遇差额
      关于用人单位应否向肖玉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误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既然属于工伤,就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认为本案中洪某死亡与杀牛之


  •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未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


  •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逃避商检罪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建德新安江街道劳动工伤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