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海宁债权债务律师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海宁债权债务律师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海宁债权债务律师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海宁债权债务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标签
>>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讨债律师,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务律师,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务清欠律师,浙江海宁硖石街道要债律师,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商帐追收律师,浙江海宁硖石街道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浙江海宁硖石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领域
>> 
黄湾镇债权债务律师 马桥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海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债权债务律师 许村镇债权债务律师 海宁尖山新区债权债务律师 长安镇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海宁> 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海宁债权债务律师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解答浙江海宁硖石街道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合伙开店债务纠纷,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店
  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店,但是在我的钱款还没到位之前,甲方向别人借了3000元钱,做进货之用。之后拿出我的投资额归还了债务。我想问一下,他向别人借的这3000元钱,算不算是甲方出资开店的一部分

·债务纠纷,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块
  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块,到期了没钱还,房子是租的他家马上要分房子了,他妈也不管这事,他20岁,没能力还这个钱。他家父母离婚的,他妈有义务帮他还吗?没义务还的话,他也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
  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转让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份
  转让公司股份

·购房资格转让,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
  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将自己的优先顺位购房资格与同事的购房资格转让了(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转让金。现在对方不支付一分钱的转让金,让我交房遂起纠纷。请问购房资格的转让国家有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我现在要离婚
  我现在要离婚,前夫赌博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

·死者生前债务,你好,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
  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个人三角债咋办,我从07年起陆续借给朋友钱100多万(本金)
  我从07年起陆续借给朋友钱100多万(本金),也是以我的名义四处为他借的。年利息约定2分5,现在连本带利已达300万元左右,到现在他也没还过本息,都是我在付别人的利息。当时也担心他的还款能力,就通过律师把他在另一单位他的债权转让给我(但是他在那个单位的债权还有两个合伙人,当然后经单位同意他们于07年底三人把债权分割了,但也说明了以后有债务三人要共同负担),现

·股份转让,我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
  我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对方占`我占@现在我要离开,怎么结算?谢谢

·三方债务,陈某给杨某担保拉一车化肥
  陈某给杨某担保拉一车化肥,陈某给化肥这家(刘某)打了欠条,杨某没有任何手续,刘某向陈某索要化肥款,陈某向杨某要时杨某说给了厂家,厂家说没给,刘某要起诉陈某,不得以陈某把钱给了刘某,但陈某还有没有办法向杨某索要化肥款。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把配偶的存款冻结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执行中,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一个执行程序问题。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


  • ·债的适当履行
      一、履行主体    履行的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    债务人履行时是否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的性质决定。    如果债务人通过移转财产权利来履行时,需要他有对财产的处分权。    除法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是确保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对妨碍技术秘密合同顺利实施的一方给予相应的惩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


  • ·债的履行原则
      债的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这些基本准则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债的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对于基本原则,此处不赘。    (一)适当履行原则    


  •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而划分的。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代为履行,种类物之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二,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所有权可自


  • ·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
      1、免除为单独行为。    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免除人应当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处分权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在按份之债中,任一


  •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的关系,是合同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原因。    二、缔约上的过失    缔约上的过失


  • ·债的特征
           (一)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 在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定,但其义务人却是不特定的一切他人。    当然,债的当事人特定化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僵死化,仅具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


  • ·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


  • ·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四)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四条修改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后确定的罪名,取消了原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罪名。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解答浙江海宁硖石街道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海宁硖石街道债权债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