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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盗窃刑事兔37还没放回来是什么回事,还要拘留多久
  如果盗窃刑事拘留37天还没放回来是什么回事,那还要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家属被刑事拘留
  家属被刑事拘留,现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没告知我们拘留的原因和期限,也不让家属会见被拘留人,我想知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刑事拘留会被关押多少天?我们作为家属的现在该怎么做?

·被冤枉嫖娼怎么办,送朋友回家些了几分钟出来就被警察带到刑警队待了2小时才放出来
  送朋友回家些了几分钟出来就被警察带到刑警队待了2小时才放出来

·判刑后可以假释吗,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醉酒打架,构成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验伤后再协商
  构成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验伤后再协商

·打架,群架和单打在量刑上有区别吗,
  打架,群架和单打在量刑上有区别吗,

·诈骗罪量刑,捡到被别人偷来的东西单位资料、公章
  捡到被别人偷来的东西单位资料、公章,然后打电话问失主要10万元,如何定罪

·盗窃,盗窃500元以上必须要定有罪吗?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盗窃500元以上必须要定有罪吗?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请问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要求对嫌疑人的逮捕时间
  请问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要求对嫌疑人的逮捕时间

·请问这样会被判刑吗?,我朋友(未十八满岁)与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
  我朋友(未十八满岁)与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女生是自愿的,地点也是男方家里.之后女方及家长报了案,说他强奸。女方家长说这事可以私了,就赔偿五万,如果不赔偿的话,就告上法庭,请问强奸罪明能成立吗?会被判刑吗?希望能听到你门的答案。

·盗窃量刑 ,A为急于拿回他人欠款
  A为急于拿回他人欠款,在他人要求下,开车送他到他家楼下,他人盗窃自家保险箱里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事?人分赃。那么A属于从犯对么?那A自首并把分得的赃款全额上缴,大概该如何量刑?

·受过刑事处分的人能进事业单位和国企吗
  这个明白了,还有我档案已丢失,这段冤案还有记载吗?假设事业单位,给我重新建档略去那段,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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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


  •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于2月27日公布,自2月28日起施行。该《规定》是处理死刑复核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理解和把握好这一规定,对正确适用刑法,准


  •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


  •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也


  • ·解读“上诉不增加或加重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明确指出,刑事二审改变一审认定罪名的,不能增加适用附加刑或将原判较轻的附加刑改判为较重的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刑事诉讼围绕是否追


  • ·什么是刑事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包括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立功,包括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分子必须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行为;二是犯罪分子所揭发的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必须属实。  


  • ·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
      《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比较宽松的。在立案之后,不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都可以提起鉴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障碍可能的,应当主动进行鉴定。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


  •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nbs


  •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意而明知故问、对互相推诿的同案其它被告迂


  •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


  •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部分,共2部分)(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  第六十一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以上


  •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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