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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因战致残复原回乡军人病故后,配偶享受什么待遇
  某解放后在剿匪战斗中负伤退伍返乡(山东农村),评残等级为二等甲级,该病故后,其务农的配偶可以享受什么优抚待遇。

·没有在定点医院治疗 是否可以转回定点医院治疗后报销医保?
  我老婆是黄陂人已参与了居民医保但医保卡还没有下来今年在武汉治疗没有住院但现在没有治疗完全需要继续治疗但武汉医保局说他们无法处理此事请问我老婆可以转回黄陂定点医院治疗吗?治疗后可以报销医保吗?》

·你好,我想咨询医院误诊方面的问题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索赔

·交通事故以做过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要求从新鉴定怎么办
  交通事故以做过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要求从新鉴定我们不想再折腾了怎么办

·有智障残疾的人可以买房子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因为就是这样,所以兄弟媳又点排斥她,但是我们那里要移民,可能有一点点钱,但是怕以后的事,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用我妈妈的名字买房子

·湖北省残疾独生子女补贴标准
  湖北省是否有关于残疾独生子女补贴,女方要求达到什么年龄才有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急求!谢谢

·报销生育保险金,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开,可以补开吗?
  报销生育保险金,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开,可以补开吗?

·新农合住院报销,乐山户籍农民工在成都市新都区**医院(原新都区**卫生院)做手术
  乐山户籍农民工在成都市新都区**医院(原新都区**卫生院)做手术,右下肢静脉曲张伴溃疡形成;成都北新医院是一所社保、农合、中保人寿定点综合医院;病人所在地乐山市犍为县舞雩乡。病人到所在地医保处报销未成,理由一:不属二级医院,二:发票是地方税务局监制。请问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具体有哪些?各地方的规定有不同吗?谢谢!

·在南京江宁装璜,跌断五根肋骨,至今未付一分钱医药费,
  在南京江宁装璜,跌断五根肋骨,至今未付一分钱医药费,其它更没有!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保障金吗?
  thecontentisempty!

·在南京整形医院整形不成功
  在南京整形医院整形眼睛,谁知道眼睛上留下了一条疤痕,很难看,我死的心都有了,救救我!

·左中指骨头粉碎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左中指骨头粉碎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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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做的是第一时间向医务处提出:一是复印病历;二是封存病历。您在没有封存病历的情况下盲目交涉――您的怀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证据;也可能会有您最担心的事情发生——医院会把病历修改的非常“漂亮”。当然复印病历的时候别忘了让医院盖章。通常,您不要心存侥幸——以其他的借口试图蒙蔽医院给您复印病历资料。因为您是第一次,可哪一家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


  • ·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nb


  • ·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被精神病如何维权?
      派出所把家属送到医院强制治疗,家人要求接病人出院,但派出所和医院互相推卸,就是不给办出院,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派出所,申请行政复议向县公安局或者县政府申请。【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


  •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 ·医生丢失或拒交病历如何承担责任?
         四岁的小果果被查出不幸患上癫痫,爸爸妈妈认为是果果出生时出现脑缺氧,而接生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的。小果果出生时出现缺氧症状,医院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呼吸道,吸氧等救治措施。然而出院后不久,果果就出现异常,家人遂带其至徐州市儿童医院诊治,经该院诊断为癫痫。其后,家人先后带


  •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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