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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桐乡石门镇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桐乡石门镇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桐乡石门镇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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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单位给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问题。
  单位给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员工自己填的一年期限。合同到期已经过了一年了,员工发现公司保留那份合同仍然没有填期限。按照员工的合同已经到期,并过了1年了,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签合同。另外单位未在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购买社保。以上情况,员工是否可以主张以下:1、依据合同法38条3款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车辆免责协议书,朋友向我借身份证上外地车牌
  朋友向我借身份证上外地车牌,车子在我的名下,我怕有后遗症,想和他签一份协议,以后车子发生任何事情同我无关,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需要去公证吗

·医院聘任合作,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
  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院方答应每月2000元底薪,然后允许我在其院内销售自制药品,利润平均分配,并且理疗这方面再提成,不知此协议如何起草?

·仓库分租协议书,请问如何拟定仓库分租协议书
  请问如何拟定仓库分租协议书,原承租人合同三年期,现还有两半的期限,现分租仓库面积的一半,租金平摊,具体的协议书应该如何拟定?

·现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的户口本在外地,还需要户口本吗?

·我离婚没要财产协议离婚,现在对方跟我要抚养费
   当时是我净身出户。孩子归他抚养,

·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我前夫04年协议离婚,房产归我,孩子归我,他负责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500元。离婚前他爸爸给了我们一些邮票,离婚后他都拿走了。现在这邮票升值了。请问:1、邮票算不算我们婚后共同财产?我有没有权利跟他要?2、孩子生活费我要求涨到2000是否合理?3、他08年再婚,他现在的房产是否有我们孩子的一份?谢谢

·请律师们看下协议如果甲方违规的话,乙方起诉,乙方的胜率有多大
  即使甲方违规,也不可能赔偿你10万元,具体还是以他违规给你造成的损失为原则,上浮不超过30%。

·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
  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可协议书的名头就叫《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合法吗?协议书的甲方是绿化公司,乙方是村委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自己的土地乙方要写村委会呢?

·孩子该怎么下户,我是协议离婚的
  我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第二天男反悔要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我不给他就扣下了一个孩子的户口,请问我该怎么给孩子下户。

·协议规定还原一楼,现在盖的是越层怎么办
  你好,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法院强制执行费,法院案的强制执行费是多少?如果被执人要求签和解协议呢
  法院案的强制执行费是多少?如果被执人要求签和解协议呢,那执行费由谁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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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案件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纠纷具有特殊性,不适用协议管辖。实践中,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大都是采用格式合同与另一方的劳动者订立合同。协议仲裁机构和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和法院。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行为本不为错,但以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剥夺另一方纠纷发生后的救济选择权,显然是违法的。在


  •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


  •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


  •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拆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就应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离婚协议的几种无效约定
          一、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分割。在对财产分割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他人财产。否则,在无所有权的情况下分割他人财产的约定就会无效,而其他财产的约定依然有效,很容易导致对其中一方的不公平。    二、离婚后几年内不得再婚的约定《婚姻法》中


  •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当事人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双方出资竞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一方办理土地摘牌手续,领取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向该方当事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签订合同的竞买人就出让土地的履行、解除等单独起诉出让人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 ·夫妻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


  •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违约金并非一成不变的。可是判断过高或过低的标准在哪儿呢?      合同中,约


  • ·协议管辖的约定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适用协议管辖的条件为: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当事人协议管辖不是不受限制的,


  • ·成立维修服务中心协议书
         甲方:某某工业进出口公司  乙方: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某某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


  •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声笑语,最后到了两看两厌的地步。    生活已经无法共同进行,那么分道扬镳是最好的结局。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不愿意离婚的,于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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