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嵊州房产律师,浙江嵊州房地产律师,浙江嵊州房屋律师,浙江嵊州二手房律师,浙江嵊州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嵊州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石璜镇房产纠纷律师 三江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三界镇房产纠纷律师 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下王镇房产纠纷律师 剡湖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黄泽镇房产纠纷律师 浦口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北漳镇房产纠纷律师 甘霖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嵊州> 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嵊州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嵊州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延期交房,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房子可以过户?免费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与租赁合同,您好
  您好,我想请问我现在有一店面,设备齐全,因身体缘故,我现在不能干活,所以只想先收个租金,让别人先干着,等身体好些在干,合同一年一签,在这一年里我可以随时干活,但因资金问题,又不能给他们工资,现想让他们自己挣自己的,我只收租子但又想在出租后有个自己的位子,现在该怎样立合同呢?是立租赁合同还是员工聘用合同!所立合同都需写些什么?谢谢!

·房屋质量问题,我在恒大绿洲买的精装房
  我在恒大绿洲买的精装房,2011年1月份交的房,从3月份到现在,物业对两个卫生间渗水的问题修了5遍,但是没有解决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请问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暖气费,十二月交房拿的钥匙还用交暖气费吗?今年我不装修
  十二月交房拿的钥匙还用交暖气费吗?今年我不装修,不想用暖气,他们说需要报停,还要交20%,合理吗?

·自来水压不上?墙顶及墙面大面积的渗?我可以退房吗?
  初买的商品房顶?看房的时候没下雨,5月份的一次大雨后发现墙顶及墙面大面积的渗水并且自来水还压不上顶楼.联系开发商(外省?但他迟迟不肯露面,没有答复.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明明是现楼但他勾显的是予售?由于要求先交款再签合?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他需提供给我?quot;三证一?quot;.他是否违背了国家的有关条例及规定,出现这类情况,我该怎样维权,可以要求退房吗?谢谢!

·男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下许多赔偿款,但是在还没有离婚期间,生产队按人头分了房子
  男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了许多赔偿款,但是在没有离婚期间,生产队按人头分了房子,法院有权处理女方和小孩的房子吗?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房屋增值部份给怎么分配
  请问房屋增值部份给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颁布,您好,您好,该房是我父母出资为弟弟购买,产权人
  您好,该房是我父母出资为弟弟购买,产权人写的也是我我弟弟的名,房款都是父母所交,至今未还上一分钱,后因我弟弟再婚,又把房子产权过户到女方个人名下,甚至没有写上共有权(当时连哄带骗的办的),现在女方要求离婚,父母为此很伤心,想通过法律争取房屋。想问房屋归谁所有,谢谢

·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我有一个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
  我有一个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

·房屋过户问题咨询,房产证户主已死亡
  房产证户主已死亡,现在户主父母想卖房?需要什么手续?1:户主有父母,有女友(94年同居,未办理结婚证),有子女(未成年,现由户主父母抚养);2:户主女友及子女写有一份放弃房产继承证明(未公正);3:户主及继承人都不在本地,房产在本地!请问如果户主的父母想把房子卖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证明!?

·新农?,重庆新农村建设士地补偿是什么标?【地.田】紗一?老房子【砖瓦结构】多少一
  重庆新农村建设士地补偿是什么标?【地.田】紗一?老房子【砖瓦结构】多少一平米。谢?/p>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由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和供货人的信誉、能力自由选定最佳供货人和最适用的租赁物,在现有的租赁物中挑选不到最理想的租赁物,可以要求供货人按要求制作。    二、在合同约定的


  •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所以,孩子虽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但


  •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福利分房、部分出资的福利房、单位补贴过半的商品房、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公房被拆迁后的安置房(包括出资很少的产权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


  •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的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


  •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未成年,这两套住房到底该怎么分割成了他们最棘手的问题。    我们德本律所王律师


  •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    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    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一步。承租人有能力自行选择的,可自进行选择,如果承租人没有能力或能力不


  •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予以保


  • ·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


  • ·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
      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    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    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


  •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 ·跳单买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就是指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一,要看中介合同是否已经生效,且要看中介人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交易机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强迫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嵊州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