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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协议,原乙方与丙方租属使用场地
  原乙方与丙方租属使用场地,乙方预付场地押金贰万元整(未开票)给丙方,现由于乙方自身企业业务转型因素,将此事转移至甲方,肯请丙方将预付开票押金贰万元整开票予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与丙方无关。应怎样充实补全协议内容

·房屋赠与,你好我前夫的房子想赠与给我.房子不到5年.想写我的名字请问都需要哪些手
  你好我前夫的房子想赠与给我.房子不到5年.想写我的名字请问都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呢

·如何处理房客的物品,房客拖延2月没付租金
  房客拖延2月没付租金,后偷偷叫搬家公司来搬东西,我发现后叫门卫不给搬家公司放行。现在房客拒不付欠款,也不出现。我应如何处理他的家具和物品呢?谢谢!!

·买了二手房,租客不搬怎么办
  银行放款已经快一个月了,但是没有拿到房子,因为房东租给一个租客住,那个租客不想搬,但租赁合同早就到期了,房东也不好意思让他搬,还收了他半年的订金(银行转账),因此租客说房东收钱了,所以不搬,这该怎么办?会不会我告他们,结果判他有优先买卖权呢?

·急!房屋能否得到拆迁款,乙方欠甲方5万元
  乙方欠甲方5万元,打欠条说明待房屋拆迁时偿还甲方钱,上有其母手印和他的签名,现在乙方的房屋即将拆迁,却不承认有此事,请问通过诉讼可以得到解决吗

·离婚房产问题,离婚房产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以为当初为了好办过户给女方,而做了两次离婚结婚手续来写协议,然后还有私下约定。结果现在女放违反约定,怎么办

·订金,5.12地震以后我通过房产中介看上了一套房子
  5.12地震以后我通过房产中介看上了一套房子,当时并没有发现房屋有损坏就付了一万元订金,在交房款之前我又看了一次房子却发现房子已有损坏,我现在想退房我可以要求房主退还订金吗?

·租赁合同日期出现笔误怎么办
  如果乙方不同意更改其他内容那就不能随意变更合同,笔误不影响合同效力

·门面店出租合同违约赔偿,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影响你的租赁合同
  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影响你的租赁合同。你可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鉴定合同签的时间,我的门市被房客转租了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我的门市被房客转租了,但现实他不承认说转子,说是合租,我想要他把不管是转租还是合租的合同拿出来,但怕他马上假签个协议出来骗我,我想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鉴定他的合同是什么时侯签的吗

·房屋拆迁,梁子湖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
  梁子湖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

·放弃房产产权承诺?,被拆迁户
  被拆迁户,拆迁房,没有产?子妹6??个哥哥加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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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1.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一种法律行为。房地产包销是一种重要的销售途径和渠道,因此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商品房的座落、土地使


  • ·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是否有权退房?
      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置业者则有权退房。  现实生活中,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1、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


  •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


  • ·商品房预售风险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


  • ·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协商结果。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


  •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


  • ·房顶花园产权归谁?
      商品楼宇的屋顶花园产权到底应当归谁?有人说归开发商所有,或卖或赠均自由;有人说归顶层住户所有,可分割建私人屋顶花园;也有人说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可以出租赚钱。其实,一座楼宇所占用的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既在楼宇之下,也有楼宇四周,更包括楼宇屋顶。所有购房人对这块土地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其屋顶产权应归这座楼宇的各个房屋产


  •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该类房屋在市场上既无成交案例也无出租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而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该类房屋的容积率较高,最后计算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低,较难真实反映该类房屋的客观市场价格。  第二类是居住用房作为办公用途。如某估价对象为三层旧里房屋,居住在三层的居民,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与当地物业


  •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的所有权登


  •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房产证的作用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国家法


  •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

    ·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催收非法债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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