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家庭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离婚律师网,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财产分割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房产分割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离婚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调查律师,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建德三都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李家镇婚姻家庭律师 乾潭镇婚姻家庭律师 好运岛婚姻家庭律师 梅城古镇婚姻家庭律师 大洋镇婚姻家庭律师 梅城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建德> 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夫妻长期分居将近2年
  夫妻长期分居将近2年,男方第一次提起诉讼,一般会直接判决离婚吗?第一次不找律师可以吗?

·合同纠分,我家有自建房260平03年办产权证通过关系办的商业网点产权有8年了产权
  我家有自建房260平03年办产权证通过关系办的商业网点产权有8年了产权证有效吗

·修路应该离住房多远?,我家是农村的!现在的住房距离县道有九米远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的住房距离县道有九米远,可是现在要加宽,路边一直到我家房子阳台边上,距离主房一米,这样合适吗?

·离婚后我给孩子迁户口他家不给还勒索我
  2009年我和前夫办的离婚手续。法院判孩子由我抚养,由于前夫没有固定工作,也没给过孩子抚养费,我也没要过,现在孩子到了上学时候,因为孩子户口在他家户口上,我去要他要户口,他家说拿5万块钱在给孩子户口。抚养费我看他困难都没要,按理他都欠我和孩子的。现在我要把孩子户口迁出,派出所说也得他家拿户口才可以迁,他家现在还是不给我,孩子要上学了,我该怎么办?

·原公司注销,与同集团所属另一家公司重签合同
  原公司注销,与同集团所属另一家公司重签合同,但工作岗位和内容都不变,是否需要补偿

·离婚协议,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再婚生肓,有三个小孩了离婚后还能生小孩吗?能不能上到户口?算不算超生?
  有三个小孩了离婚后还能生小孩吗?能不能上到户口?算不算超生?

·离婚,我是1994年10月26日结婚的到现在没结婚证
  我是1994年10月26日结婚的到现在没结婚证,现在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结婚后发见感情不和,一方提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上法院要求赔偿不
  早率结婚,后发现感情不和,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要求上法院,要求赔偿吗

·离婚生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弟弟在2005离的婚
  我弟弟在2005离的婚。当时孩子才1岁半。协议写的是孩子随男方生活。女方每个月给300块钱生活费。(包括1000以下的医疗费)学费凭票由她付一半。现在孩子子都7岁了。上一年级了。而且从小到大身体就不好。现在的生活水平也都上涨了一半。学费能开票的就只有几十块钱。杂费就太多了一会又交这个一会儿又交那个。给她说吧她说这个又不该她出那个又不该出。每次都因为这些讨很多

·请问:我家老人报旅游团去台湾,游玩途中摔倒致腕骨骨折应该谁负责??
  请问:我家老人报旅游团去台湾,游玩途中摔倒致腕骨骨折应该谁负责??/p>

·邮电局拍卖公家房产,已经XX局下文同意拍卖,有文件。但无土地证和房产证能否办理得
  邮电局拍卖公家房产,已经XX局下文同意拍卖,有文件。但无土地证和房产证,有土地契约,私人购买下来是否合法,能否办理得来个人产权证,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七日国务院批准)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


  •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


  • ·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夫妻双方的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


  •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亲子鉴定与离婚关系
      离婚诉讼的亲子鉴定是附随于离婚并经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而进行的鉴定。如果是独立请求亲子鉴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亲子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年龄在十周


  •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1、证实受送达人处于下落不明或用直


  •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和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婚姻大事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认为无效。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


  • ·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        第十一条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


  •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建德三都镇婚姻家庭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