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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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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我在一钢铁厂上班右手被砸伤现在被鉴定为七级
我在一钢铁厂上班右手被砸伤现在被鉴定为七级,请问我该拿多少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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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工伤赔偿吗?,我在上班时由于门锁了
我在上班时由于门锁了,翻墙时摔坏了手腕,这种伤害和操作机器时受到的伤害,在赔偿方面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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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工伤问题请教,是否工伤问题请教
是否工伤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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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是开庭完马上作出
裁决书是开庭完马上作出,还是过一天或几天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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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应聘一家市直协会
应聘一家市直协会,9月入职,试用期1个月。之前招聘公告和面试谈好的待遇是每月2000基本工资,买保险,另外有奖金福利。但是到现在为止(转正2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拖欠,并且会长只愿意给1500的工资,没有买保险的意向。我现在想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具体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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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保障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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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
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右手下半段,手腕上段骨折,经开刀手术后现用钢板固定,单位认定为工伤,但没有书面证明,请问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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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件,我在今年10月20日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左侧内踝骨折右侧半月板损伤住院治疗
我在今年10月20日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左侧内踝骨折右侧半月板损伤住院治疗一月现在家治疗怎样才能得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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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
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不小心碰倒人摔下来,送往医院,导致眼睛角骨折,肋骨骨折2根。经过处理准备手术,现在病人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我想知道应该赔偿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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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上班途中发生事故
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算是工伤,从单位报了工伤,由肇事者负责误工费的赔偿,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停工期间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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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伤鉴定,个人工伤鉴定
个人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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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尝,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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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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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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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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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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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中均已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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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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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否视为工伤?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在家加班工作,应当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一,根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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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的手续
发生劳动工伤以后,当事人就会为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忙碌,其中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工伤鉴定的手续及程序如何呢?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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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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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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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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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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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现行规定中仅仅提及第三人,没有明确第三人在仲裁活动中的地位。根据第三人的特点,仲裁机关应通知其参加调解和伸裁活动,但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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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属罪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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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擅自制造或销售枪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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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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