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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劳功争议,自从2011.2.24进入一家服装公司担任物流主管一职
  自从2011.2.24进入一家服装公司担任物流主管一职,跟公司没有签合同,在和本公司仓库交接时数量出现差错,出错期间公司没有做出任处理方案,公司把我辞退后不给于结算剩余工资12300元,出错时本人送货已去另外公司了,现公司要全部我负责,请求律师帮我指点一下如何解决。谢谢!码,我们的客服人员会免费为您推荐当地的专业律师。

·请问别人在我和家里人面前说要杀了我孩子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我和家里人面前说要杀了我孩子我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赔偿?,有一个人,有一个人,意外死亡。家人得到一笔赔偿金,
  有一个人,意外死亡。家人得到一笔赔偿金,但是死者上?5岁父亲,67岁母亲。中?8岁妻子,下有9岁女儿和6个月大的儿子,请问这个赔偿金在站在法律角度,该怎么分配?/p>

·我的婚前婚后协议法院怎么说是无效的
  甲方(男方):***现住***乙方(女方);***现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就婚前财产约定,达成协议内容如下;1.婚前甲方在***有楼房***间小轿车一部建筑吊车一部,货车3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置该财产.2.甲,乙双方婚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3.婚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婚后财产甲,乙双方各自收入归甲乙

·我想申请离婚,和他结婚有9年了
  和他结婚有9年了,现在有2个孩子,在3年前婚姻就出现了危机,特别是昨年无意中发现他和别人牵手,更是闹也闹过,吵也吵过,现在我们分居也有一年多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还该不该守下去,期间我也提过很多次离婚,但是他都不同意,说是为了孩子着想,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和别人还有没有什么,但我们的感情真的是除了2个孩子,我感觉不到他对我还有什么了,想说一下,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们

·男方性无能和女方没有结婚证办婚礼仪式了,女方怎么办。
  方性无能和女方没有结婚证办婚礼仪式了。男方一直纠缠不愿分手,女方怎样才能分手,有什么权力,能要求赔赏吗?

·离婚案,我起诉离婚一个半月还没有经过开庭就撤诉了
  我起诉离婚一个半月还没有经过开庭就撤诉了,我还是需要起诉离婚的,我再起诉的话,这需要间隔时间吗?谢谢

·结婚,今天结婚多大岁数,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房屋增值部份给怎么分配
  请问房屋增值部份给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颁布,您好,您好,该房是我父母出资为弟弟购买,产权人
  您好,该房是我父母出资为弟弟购买,产权人写的也是我我弟弟的名,房款都是父母所交,至今未还上一分钱,后因我弟弟再婚,又把房子产权过户到女方个人名下,甚至没有写上共有权(当时连哄带骗的办的),现在女方要求离婚,父母为此很伤心,想通过法律争取房屋。想问房屋归谁所有,谢谢

·一套房子卖两家,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
  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而我们两家都有合同,另一家收到进户钥匙,有了进户手续,我们才知道,我家应该进行哪些法律程序,起诉哪方?

·产假有多少天,本人已婚,本人已婚,年满24周岁以上,于9月底顺产
  本人已婚,年满24周岁以上,于9月底顺产生育一女孩,请问该有多少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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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该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但依然属于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民法典对何谓


  • ·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第一,须有法律规定违法行为。这里的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指新《婚姻法》明确规定


  •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


  •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nbs


  •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麻烦。如果在国外离婚呢,还需要到国内法院办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认可,无疑还得上法院,两边都花钱,都走诉讼程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人


  •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


  • ·离婚时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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