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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作中受到工伤,1、申请工伤认定;2、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申请工伤认定;2、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或来我单位面谈。

·工伤,我是老板零时雇佣工人无任何保险
  我是老板零时雇佣工人无任何保险,在工作时把左饶骨小骨摔成了极度粉碎型骨折,请问老板应负哪些责任,该如何赔偿?是否需要伤残鉴定?

·关于工伤保险问题,温馨在某工厂出现工伤
  温馨在某工厂出现工伤,右手无名指出现粉碎性骨折,这个是算几级工伤呢?在该工厂以交纳工伤保险的,病人在住院期间老板支付所有费用,受害者需获取哪些工伤保险费用呢?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工伤咨询,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
  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这算不算是工伤?????

·工作受伤了,属于工伤的,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非工伤死亡补偿和病假工资
  我岳父是东莞市一个农村的治安队员?8岁,从事治安工作8,工资由当地村委会来支付,于今中发现自已糖尿病有所恶化需要入院治疗,到过世仍未辞工。在请假期间,他只是有时到医院打针,病情好转了又回治安队正常上班,到最后一个月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我岳母也曾告知村委会请求申请低保,但村委会一直说考虑,知道情况也未探望过他。到身故后也一分钱未作补偿过。更重要在病假期间,工资

·衡阳工伤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薪酬费用是多少

·关于民工伤残鉴定,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去哪里做伤残鉴定?鉴定要经什么程序?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分别要多久时间?最长期限是多久?递交申请和进行鉴定之间要间隔多久?看了有人提问的回答,还是不很明白,希望得到确切解答,十分感谢。

·工伤咨询,2010年8月我先生进入公司
  2010年8月我先生进入公司,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后签订正是劳动合同,并未他缴纳五险。但一个月后直到8个月后我先生发生工伤也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该如何主张权利,谢谢

·劳动仲裁,我在下班途中造成右手骨折
  我在下班途中造成右手骨折,公司承认工伤,评为十级伤残,认定后没有进行赔偿。后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不收取应诉通知书,会对仲裁造成影响嘛?我3月份进公司,4月份受伤,3月份工资为1213元,我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钱一个月啊?

·工伤理赔,您好!我是2010年12月受的工伤
  您好!我是2010年12月受的工伤,造成了面部的局部毁容,今年10月刚做了一次受伤部位的整形手术,但手术后医生告知半年后还需要继续治疗。我目前工伤以认定且在今年11月做了工伤的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暂时还没出来。我想请问的是我半年后的那部分医疗费用应该怎样理赔?我了解到像我这样的情况做不了后续治疗费用的预估。由于我准备在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我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浙江庆元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此案中,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不是突发疾病死亡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


  •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


  •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


  •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需委托代理人,可向仲裁委申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数为1-2名。可以委托律师,也可


  • ·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n


  •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故意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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