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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普陀区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普陀区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普陀区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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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有了离婚协议书还可以变更孩子归属和抚养费问题吗?
  咨询一下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有写儿子(现7个月)归我,两岁前由女方抚养,儿子奶粉由我出,另再付800元孩子的生活费,男女双方均无工作,女方不要求补偿.现女方实在过份出口成脏,不分场合对我大打出手,居然编理由说儿子住院来找我麻烦,说话骂人伤人,居然多次拿刀威胁我,有极度暴力倾向,离婚前任何时候也是一样.

·请大家看看这份待岗协议内容合法么
  依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暂行)》,结合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就个人待岗问题,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待岗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至甲方通知乙方上岗到达工地之日止。二、待遇:自双方签订待岗协议之日起,甲方发给乙方每月860元生活费,从甲方通知乙方上岗之日起,停发生活费。三、乙方待岗期间,仍属甲方在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按规定交纳有关基金。四、甲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一份财产约定,将夫妻双方经营的公司债权300万元,分给每个子女100万,夫妻双方100万元。家用电器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丈夫将公司回收的债权所得,全部偿还公司债务。夫妻发生争议。问题:要主张该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

·这样的补充协议可以申请解除吗
  我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正常的付款方式,接着发包方又要求跟我另外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把付款方式和工程承包内容改了,对我非常不利,当时为了承揽下工程就签了,后来发包方一真要根据补充协议的付款方式支付,不肯让步,我觉得他们把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都改了,按道理应该做成合同变更而不是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应该可以申请无效,请问是否合理?

·房产继承协议子女都签字没有公证有效吗
  温馨提示: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房主是父亲已去世,现在家中有老母亲和3个子女,通过协商,在适当时期将此房出售给我,(60万元)并拟了一份协议,3个子女都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老母亲没有签字,只是在协议上标明此协议经过母亲及个子女同意,没有公证,此协议有效吗?谢谢您的回答

·离婚协议,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离婚,债务处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共同债务,我们欠别人的,别人欠我们的,但是协商后,决定都归男方所有,那么离婚协议书上,我该怎么写债务问题?

·如何签订协议,丈夫三前已遇车祸死亡
  丈夫三前已遇车祸死亡,获十二万赔偿金。此后家庭开支花去三万元。现在妻子欲改嫁,四岁的孩子留下由爷爷奶奶抚养。女方要求带走一万五千元现金,并且冻结余下部分四万元存款,若需动用必须经她同意。翁媳之间该哪种协议?如何签订?

·夫妻之间签了分居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受不受法律保护
  老公与我经常分居,为了让我心里有保障,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只是双方签了字。有效吗

·离婚房子问题,我和前夫协议离婚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前夫婚前财产)归孩子所有,孩子由我抚养。离婚后,前夫一直没有将房子过户,而且不支付抚养费。房产证一直由我保管,现在前夫向我索要房产。请问您?。前夫通过法律诉讼,能要回房子吗?2。如果房子过户给了孩子,那末房产的使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归谁(孩?岁由我抚养)?前夫有权居住房子吗?前夫提出保管租金,法律支持吗?

·工资扣了口头协议也不承认了
  说的年薪工作十个月为年薪35000管吃住。到现在结工资有说年工资是代表12个月35000除12月我该怎么办

·单位有权利不履行与员工签定的奖励协议吗?
  我与单位签定了一份住房奖励协议,协议约定单位一次支付我住房奖励款现?0万元,如果单位违约将承担违约?万元。协议上加盖了单位的公章及法人章。单位违约后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现一审判决如下:被告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了原告的劳动报酬。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奖励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被告有权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被告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原告进行奖励。因此,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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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合伙协议
      1.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


  •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如何认定?
      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签订处分协议,包括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进行一次性解决。从该类协议的性质来看,


  • ·通过关系贷款约定报酬是否有效?
      甲与银行行长是同学关系,乙想通过甲向该行贷款,并约定按贷款总额的10%向甲支付报酬。但实际贷款后乙关没有向甲支付报酬,甲起诉乙。律师认为,对于此类案件甲为乙申请贷款确实付出了劳务,按照甲乙的约定,甲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同时由于甲与乙与银行行长系是同学关系,可能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有一定的人情因素存在,需要由乙举证证明乙所得到


  •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其普遍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一方很容易


  •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


  • ·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确。          1、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


  • ·合资代理及示范协议书
      合资代理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组织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按照合资代理公司法定地址的适用法律所建立的企业,为代理世界各国厂商不同类型的具有竞争性的产品,以取得委托厂商的“产品折扣”和“佣金”为利润。合资代理经营的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和共担风险。   这种合资代理


  •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不属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约定管辖。离婚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做了有


  • ·民事调解协议可否反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九十一条同时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很明显,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在双方当事人已经签收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


  • ·违反单身约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身约定”违法。《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案中,公司明显是对聂女士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干涉。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指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单身约定”并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    相关法律规定:&#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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