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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咨询,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
  我在上班时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胳膊,这算不算是工伤?????

·工作受伤了,属于工伤的,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非工伤死亡补偿和病假工资
  我岳父是东莞市一个农村的治安队员?8岁,从事治安工作8,工资由当地村委会来支付,于今中发现自已糖尿病有所恶化需要入院治疗,到过世仍未辞工。在请假期间,他只是有时到医院打针,病情好转了又回治安队正常上班,到最后一个月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我岳母也曾告知村委会请求申请低保,但村委会一直说考虑,知道情况也未探望过他。到身故后也一分钱未作补偿过。更重要在病假期间,工资

·衡阳工伤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
  衡阳市工伤受伤家属陪同费用是多少钱一?营养费。薪酬费用是多少

·关于民工伤残鉴定,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去哪里做伤残鉴定?鉴定要经什么程序?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分别要多久时间?最长期限是多久?递交申请和进行鉴定之间要间隔多久?看了有人提问的回答,还是不很明白,希望得到确切解答,十分感谢。

·工伤理赔,您好!我是2010年12月受的工伤
  您好!我是2010年12月受的工伤,造成了面部的局部毁容,今年10月刚做了一次受伤部位的整形手术,但手术后医生告知半年后还需要继续治疗。我目前工伤以认定且在今年11月做了工伤的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暂时还没出来。我想请问的是我半年后的那部分医疗费用应该怎样理赔?我了解到像我这样的情况做不了后续治疗费用的预估。由于我准备在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我

·工伤赔偿我们该怎么要???
  律师你好,我喜爱那个咨询你一个关于工地农民工在上班期间不小心坠楼,他的老板将其送入西京医院治疗,检验是颈椎骨折,左腿髌骨脱落,伤势时很严重的,住院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由病人女儿来照顾的,老板在此住院期间承担了所有的手术费和住院费伙食费,但是出院后老板就不愿再给予应有的费用(误工费和营养费那些都没有,也不能再工作了。。。。)我们该怎么办?????真的很急帮帮我

·是否工伤,律师你好:我们厂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
  律师你好:我们厂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当时没去检查。他说那时想忍忍就过去了。第二天觉得难受,又到医院去检查。医院检查没事,检查费用已经厂里全额报销。过了几天,他有些不放心,又到别的医院去检查,当时老板说好,可以去检查,但如果没病不予报销。他去医院检查后没有了化验单子,直接用药单来报销。是否要给予报销和误工费

·工伤,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工伤鉴定后的治疗,?6受伤后
  ?6受伤后,治?多,还在继续用药,还要做一次手术,医生说过两后手术的效果比较好一点?8?月份,治疗期满,社保要求做工伤鉴定,鉴定?级。目前我想辞职,因为还想到外边闯一点事业。现在我咨询各位律师:如果我主动提出辞职,我除了工伤保险中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我可以拿到下次手术\医疗费用么?或者后续治疗费么?谢谢!

·车祸工伤该陪多少或有那些项目可以陪常
  我父亲在[园林处]上班因晚上加班被车撞了,车跑了,没有找到,医院花了15万有园林处出的,现在[园林处]他们答应私解,当时检查是头部有积液头卢开裂.腹部有积液.又大腿骨折.现已经两个月了.目前我父亲头还不是很清醒,又腿无法弯曲.我该向园林处要那些赔偿

·劳动工伤,我公公帮别人装模板的时候跌了以跤
  我公公帮别人装模板的时候跌了以跤,房东家不陪。因为他家的模板活是包给包工头做,而我公公是包工头请的,所以他说他没责任赔。而包工头却说要问房东赔。请问这种情况该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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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


  •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


  •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交通


  • ·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因此若骑车下班途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致损原因不同,维权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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