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抹灰工程是指用灰浆涂抹墙壁等地方的装饰工程。我国也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呢?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这个。我想很多人都对这些问题很关心。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普及一下与这些问题有关的内容。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三)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四)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五)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不足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 廊按抹灰面积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六)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七)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 堵塞密实(八)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 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 少于3d(九)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 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十)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 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十一)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二、抹灰工程的作用是什么?
  
  分内抹灰和外抹灰。通常把位于室内各部位的抹灰叫内抹灰,如楼地面、顶棚、墙裙、踢脚线、内楼梯等;把位于室外个部位的抹灰叫外抹灰,如外墙、雨蓬、阳台、屋面等。
  
  1、内抹灰
  
  内抹灰主要是保护墙体和改善室内卫生条件,增强光线反射,美化环境;在易受潮湿或酸碱腐蚀的房间里,主要起保护墙身、顶棚和楼地面的作用。2、外抹灰外抹灰主要是保护墙身不受风、雨、雪的侵蚀,提高墙面防潮、防风化、隔热的能力,提高墙身的耐久性,也是对各种建筑表面进行艺术处理的措施之一。综上所述,这些便是我们对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问题发表的见解。近年来,豆腐渣工程还是会时不时的出现,即使我们国家对此规定得很严格,还是会有那么一两个的漏网之鱼,知法犯法。但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还是应该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
  
  
  


·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
      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分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责任承担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现在很多小工厂除了加工制造自身的产品外,还会承接加工一些外来的机器配件。工厂和定做单位谈好合作条件后,应该签署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对于合同的条款和细节,双方应该详细的讨论完善。那么,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加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个考验期。无论对于劳动者来说还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为了之后更好的工作,但是试用期是不能无止尽的,那么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1、法律规定 ...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


·不给员工合同现在被辞退怎么赔偿?
      不给员工合同现在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有很多人走在创业或工作的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有很多人走在创业或工作的道路上,但是往往又因为不知道怎样正确与员工或是老板确认劳动关系起诉书而陷入麻烦,因为许多人不知道法律对确认劳动关系起诉书是如何标准的,所以甚至会走上违法的道路。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劳动关系起诉书的相关信息以及法律对于它的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电施工、装修施工等,各个分项也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验收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


·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过了三年
      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过了三年,劳动合同期满了,想继续在公司上班,要续签合同但公司不同意,此时劳动者不用担心被辞退后没有补偿,公司会给予补偿的。我们整理了公司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补偿标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根据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可知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补偿标准有这些:...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企业、环境、人们三者的利益,我国提出了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那么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环境污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