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按照离婚时间结果,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及补偿金,这个属于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也不可能会老家慢慢等,当然也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都是会被支持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工资的具体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在没有得到工资待遇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决处理的,另外对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劳动者的,那么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代通知金。
  
  
  


·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的试用期又该如何约定?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


·综合工时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综合工时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企业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资金。建设方和施工方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工程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工程完成某个环节,建设方支付一笔工程款,这样施工方好可以继续下面的工程。而近年来,关于工程款纠纷事件层出不穷。那么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肯定不会详细的去了解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但实际上遇到工伤以后,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最重要的法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本人只要详细的了解过工伤保险条例以后,就知道如何依法处理自己的工伤维权的事宜。当然,您也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


·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不过必须要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辞退,同时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还不能辞退员工,那么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已经在向小康社会逐步迈进,也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我们现实生活中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楼y房,而在工程队额是一个很好的发展,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制定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


·没做工伤认定如何去做伤残鉴定
      没做工伤认定如何去做伤残鉴定?没做工伤认定的不能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


·端午节工资该怎么算?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生活的最主要来源,所以每位劳动者对于自己所能获得的工资要了如指掌。劳动者除了需要知道自己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也要对单位的加班费管理制度有所了解,特别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各位劳动者介绍端午节工资的计算方法,以供您了解。端午节工资该...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一、赔偿费用 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 只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他补偿。 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住院期间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