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因为在验收不同的分项工程的时候,肯定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比如说在验收土建工程的时候,那么需要的资料就包括,焊接实验报告,结构验收记录,防水材料,土壤实验等各种各样的资料,如果是验收电气装备的话,提交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等相关材料。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主要是什么?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主要是什么?1、建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制,实行连锁承诺责任制。明确各个管理职能部门各自的承诺内容,工作标准和违诺责任,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压力传递,责任共担,形成一环扣一环,层层负责的连锁体系,结合施工现场及承诺的特点,建立制定既严密又...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有关于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1、法律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2、一般公司有劳动规章,如公司对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自动离职。 二...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退员工。对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那么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


·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一、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能够查出来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治疗工伤,使其恢复健康而继续从事工作的期间,如工伤职工在此期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伤情恢复,与劳动法规立法原旨相...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需要辞职的人还可以主张工作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如果需要辞职的人跟工作的单位协商不成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可法律机构以申请劳动仲裁。二...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怎么缴个税?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怎么缴个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每天都有可能会接触到工程合约,所以在是会主义市场上,每天都有工人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对于就读于建筑专业额度朋友来说,掌握工程质量概念是其必修课,但是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不知道什么是工程质量,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


·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
      看似正规的公司可能就在背地里进行着犯罪的非法集资活动,而其中的普通员工在领取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可能并不会主动去了解自己现有的工作实际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公司被查处其非法集资可能受牵连的还是员工。那么,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一、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刑法...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