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之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协议的不仅仅是要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当然会针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这些问题都共同协商好,然后再签订具体的离婚协议书。除了离婚协议书以外,对于夫妻之间财产的归属问题最好还是再详细签订一份具体的协议。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甲方: 男,生于 年 月 日,住址: ,身份证号: 。
  
  乙方: 女,生于 年 月 日,住址: ,身份证号: 。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婚前财产权属约定
  
  甲方婚前财产清单:
  
  (1)
  
  (2)
  
  乙方婚前财产清单:
  
  (1)
  
  (2)
  
  3、双方约定上述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权属,婚后仍归各自所有。
  
  第二条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处理原则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必须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的,双方均应当本着合情合理、保持使用物良好状况的原则进行使用,一方故意损毁他方财产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如果需要修理的,修理费用原则上由财产所有人承担。但另一方使用时间较长、使用频繁的应当适当分担一部分修理费用。
  
  3、双方的婚前财产原则上不能由双方在婚后进行处理,如果必须处理时需征得双方儿女的同意,并邀请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否则处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4、婚后一方如果发生患病、灾祸,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无法满足需要,同时有国家机关证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正接受社会救济无能力承担时,另一方为承担扶助义务时可以在不征求其子女意见的情况下处分个人婚前财产。
  
  第三条 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
  
  1、双方婚前在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债权人姓名、金额、清偿期限详情如下: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因个人生产或者生活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
  
  第四条 双方对婚后财产的权属约定
  
  1、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的日常生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但一方主动要求多承担生活费用的,另一方应当允许。
  
  3、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① 一方劳动所得;
  
  ② 一方偶然所得;
  
  ③ 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
  
  ④ 一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⑤ 一方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⑥ 一方取得的债权。
  
  第五条 双方对遗产继承权的约定
  
  双方日后如果发生疾病、灾难等引起死亡或意外身故,其生前财产按继承法由公证处处理。
  
  第六条 双方共同承担的义务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承担扶助供养的责任。
  
  第七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财产协议书当中,双方的财产清单,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债务的问题,这些比较重要的问题一定要交代清楚。在签订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以后,协议就正式生效,双方就应该按照协议书当中的内容来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现在离婚率逐年攀高,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很多孩子也因为家庭环境的骤然变化、经济水平的突然下降等各种原因,变成了很多人眼中的“坏孩子”。那父母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之后子女...


·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离婚方式主要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并且协商一致。而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来说,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具体介绍。 一、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


·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
      现如今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走向犯罪。现在是法制社会,无论犯什么罪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而如今最常见的就是遗弃罪,有的遗弃老人,有的遗弃子女,这些都属于犯罪,而且遗弃罪也是可以起诉的,那么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相信有很多人都比较关注!...


·一、重婚罪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一、重婚罪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重婚罪微信聊天算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实践中,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


·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要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时,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但离婚代表的不仅仅是感情的结束,也还是家庭的破裂。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成为离婚的夫妻所要面临的困难的问题之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可以变更,那么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要怎么办?下文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很多时候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另一方死活不同意,这就是非常烦的一件事,那么单方面可以离婚吗,单方面离婚是比较通俗的说法,法律上称为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两人双方其中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破裂的,调解...


·离婚户口没迁出如何办理登记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


·离婚中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