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子女是同一诉讼程序的当事人。
  
  (一)被抚养子女是依法享有抚育费的权利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条表明,依据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在一方拒绝履行时,依法享有抚育费权利的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权利人依法是相对于承担抚育费给付义务的一方的“对方当事人”;即该申请人是所依据裁判中“当事人”。而抚育费执行案件的权利人是受抚育人,则受抚育人是申请执行所依据裁判中的当事人。
  
  (二)被抚养子女是合并之诉中的对方当事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责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文表明,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之诉,是可分之诉。但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将离婚之诉、财产之诉、子女抚养之诉合并审理,在诉讼法上叫做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与诉的客体的合并,离婚案件中诉的合并是诉的客体合并,即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对几个各自独立的诉讼标的合并进行审理①。据此,依据有关离婚裁判申请执行抚育费的子女,依法属于合并之诉中之“子女抚养之诉”的对方当事人。
  
  二、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有关子女不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
  
  (一)被抚养人之父母不以子女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处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两监护人可能存在双方或一方不想承担抚养义务的可能,因而为被监护人利益保护的意思不确定,且存在两监护人在子女利益问题上的尖锐对立的情形,所以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不存在两监护人均以法定代理人角色介入子女抚养之诉,且被法院认知的可能。进一步讲,就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对立及对立程度,即使在法院审理中也处于不确定状态,两者哪一方有为被抚养子女利益代理的意思及何时有代理的意思不确定,因而,任一方都不存在以代理名义的可能。因此,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作为当事人,其父母是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被抚养子女不以自己名义诉讼。
  
  有学者认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概念应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人及其相对方。”②该定义包容了传统的定义所没有的“要求保护的法律关系的相对方”,是一个创造性的进步,但从逻辑上理解,仍局限于该相对方得以自己名义。由此,被抚养人成为不以自己名义,但是法院保护的法律关系中的相对方,是当事人类别中的一种特别情形。
  
  (二)有关子女是子女抚养之诉的当事人,但不是第三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同案件处理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据此,被抚养的子女不是第三人的理由分别是:
  
  1、被抚养人未成年时,无论其有否独立请求权,不成立民诉法上的第三人。因未成年人参与诉讼必得监护人代理。但是,上文已提出在与离婚之诉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其父母不以子女名义进行诉讼。即使法庭征求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被抚养人,随哪一方生活为宜,其也不成立第三人,其没有独立就抚养费多寡及由谁承担发表意见的权利。
  
  2、被抚养人成年但尚未能独立生活时,对抚育费有独立请求权,也不成立第三人。首先,不能成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因为原告、被告所争议的权利依法最终归属被抚养人,而不是某一方争得权利后以之抚养该方。其次,抚育费源自父母一方或双方以自有财产给付,即就抚养费这个客体而言,双方争执的实质,是与抚养权并生的各自应担抚养义务,与成立第三人条件下,原、被告或上诉人、被上诉人两方中至少一方主张权利不同。
  
  三、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的法定权利法律不予保护。
  
  否决被抚养人在父母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也就是否认其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中的相对于“一方拒绝履行的”的“对方当事人”资格。如果被抚养人在父母离婚诉讼案中不具有该“对方当事人”地位依法确凿成立,则:
  
  (一)另一方父或母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则任何人不能就向拒付抚育费的一方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推理是基于该“对方当事人”的唯一性、不可变更性决定的。假如某女童随母生活,母亡仍无民事行为能力,自愿随外婆生活,其父拒不支付抚育费,因外婆铁定不是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外婆不具有申请执行人资格。如具有,则推翻了对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中“对方当事人”的假设。
  
  (二)被抚养人已满十八周岁但尚未能独立生活时,也不能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若是一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才是符合申请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因其具有不可变更性,当然导致以下观点成立:“未成年人不能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是因为其不是父母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关,与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的监护人地位无关,”如此归谬推出,已成年的被抚养人,依法不能基于被抚养权,向拒不支付抚育费的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在被抚养人受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监护时,负有监护职责的公民或组织也不具有以自己名义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资格。因为他们一样不是具有申请执行资格的所谓“对方当事人”,他们也不能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申请执行,就意味着得以被抚养人名义,承认了被抚养人即使父母离婚时不满周岁,也享有父母离婚诉讼(同上,一概合并之诉情形)中的“对方当事人”地位。如此推论,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定的监护制度,在抚育费执行案中,其功能丧失殆尽。
  
  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关系包含抚养义务一并判决或调解的,涉案的被抚养的子女不是该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的假定,不成立。被抚养的子女依法属于父母离婚诉讼中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的当事人;父母离婚后,是相对于不支付抚育费的一方的“对方当事人”,是抚育费的权利主体。该当事人不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也不是第三人,是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一种特别情形。
  但是由抚养出现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数不圣数,关于这类问题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完全解决,在日常的生活中总会出现许许多的,关于抚养的这类问题,遇到这类问题也没有好的办法,还是要多了解知识。
  
  
  
  


·一、起诉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起诉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以直接收...


·夫妻二人一人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


·女兵征兵体检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1.身高标准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标准160厘米以上。2.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标准的调整,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严格的来说夫妻双方还要走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纵观现如今的婚姻关系,在结婚以后,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坏的结果就是离婚,结束双方的夫妻关系。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所发现配偶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要怎样起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番不想离婚,或双方岁都同意离婚,但对债权债务干洗午安达成洗衣他们通常会选择委托律师书写离婚诉状,对离婚事由以及希望法院如何判处等事项详细叙述,最后提交离婚诉状。那么,到底要怎样起诉离婚协议,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


·没离婚证能不能再领结婚证
      没离婚证能不能再领结婚证 没有离婚证原则上无法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如果没有判决书,那只能和前妻或者前夫持离婚协议书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再办理再婚登记。...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一、没有家暴证据怎么离婚?
      一、没有家暴证据怎么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