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同的情况,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处理就不同。那到底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共有房屋怎么处理
  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但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扩建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应对共同部分中非产权人所有部分有所体现,属于另一方应得的分额,由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房产确属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均争产权,而该共有房产又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或无过错方等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处理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一)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三)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之后,相信您已经对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有所了解吧。由于此时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在具体处理的时候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该如何操作,这样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因此我们建议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企业厂房拆迁赔偿哪些内容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厂房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房产价值赔偿;设备设施赔偿;停产停业赔偿;搬迁奖励赔偿。1、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债务追偿的民事类案件,经过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往往会遭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的逃避或阻拦,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执行人事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或变卖处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为由拒...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怎么办?这不仅是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害。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几种呢?请看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


·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不能操之过急,要按程序
      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不能操之过急,要按程序购买。那购房者究竟应该怎样买房呢?买房时,您除了要付购房款以外,还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比如:房产税等。当然,在法律上,也有些房屋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那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免交房产税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应该怎样买房 商...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安全服务...


·判决书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出租这样的词汇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现在很多人都是在通过这个方式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出租以后难免会遇到一些情况,对于不遵守合同的人,另一方都会希望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对于如何得到法院判决书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的相关纠纷,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民事判决书对...


·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还房贷是一个长期并且漫长的过程,很多夫妻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但是夫妻关系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由于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产权如果发生变更的话,自然对房屋贷款的部分也要进行变更。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子贷款变...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现实存在 我国《担保法》关于质押的问题,仅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而对于不动产质押未予涉。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不动产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不动产来担保债务...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绍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居间协议有哪些陷阱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