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引起极大的重视,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建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那么,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施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程质量内部“三检制”原则:施工班组和专项工长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及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
  
  2、凡是需要请质监站和设计单位检查验收的工程部位,必须按照第一条的检查程序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再请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3、检查验收单元的划分,应该按照建筑单元或流水施工段划分,由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划分后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作为验收的基本单元;非特殊情况凡是没有划分单元请检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不予检查验收。
  
  4、凡是涉及工程重要部位进行隐蔽的,必须履行隐蔽确认手续后方能进行(如混凝土浇灌令、工程报验单等)。
  
  5、凡是请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的,原则上应该一次验收合格,凡是请质监站和设计单位检查验收的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二、关于处罚规定
  
  (一) 管理流程处罚:
  
  1、 凡是未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而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除按照相关规定返工整改外,处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2、 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监理单位将发出局部工程《工程施工暂停令》,且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次。
  
  3、 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1)违反第一款第1条的处罚100元/次;
  
  (2)违反第一款第2条的处罚500元/次;
  
  (3)违反第一款第3条的处罚500元/次;
  
  (4)违反第一款第4条的建设监理单位拒绝验收。
  
  (5)违反第一款第5条第一项、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处罚500元/次、违反第二项的处罚1000元/次。
  
  (二) 管理体系处罚:
  
  1、未按照施工管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健全,处罚500元;管理岗位每缺少1人处罚100元;质检员每缺少1人处罚200元。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书面技术交底,无专项施工方案,罚交底责任人50元/次。
  
  3、交底错误,未造成后果,罚交底人及技术负责人1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罚交底人及项技术负责人500-2000元/次。
  
  4、不按交底要求施工,罚施工班组500元/次;造成较大返工修补的,处罚班组1000元/次,专项工长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5、工程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罚送检员100元/次;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未做试验,即指挥现场使用的,指挥使用的人员200元/次。质检员、送检员各100元/次;检验不合格,有关人员通知该材料暂不能使用,强行使用人员罚500-1000元/次。
  
  6、工程资料与施工不同步或不真实,资料未及时收集,罚资料员50元/次;有关人员不及时上交资料,罚20元/次;资料与现场材料不符,罚责任人100元/次;送检人员因疏忽,造成试块、材料试验报告欠缺或数量不足,罚送检人员300元/次。
  
  7、资料员收到上级或建设监理单位来文、质保书或送检资料,未及时交相关负责人签署阅批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罚资料员100~500元/次。
  
  8、质检员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又未下达整改通知单、不上报,罚质检员500元/次。
  
  9、对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不合格)未发现或未整改的,隐蔽验收时被业主或监理提出要求整改的罚相关人员500元/次。
  
  10、现浇砼构件重要部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发拆模通知书而擅自拆模的,处罚工长50元/次,质检员1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倍予以处罚;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11、钢筋工程已进行隐蔽验收,且已下达砼浇筑计划和砼筑令而技术资料尚未齐全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三) 质量问题处罚:
  
  1、 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无产品质量合格证,以次充好,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2、 砼浇筑时出现一次模板崩开事故,罚木工工长50元/次,质检员50元/次;处罚班组200元/次。
  
  3、 现浇砼结构出现蜂窝、孔洞、夹渣、露筋超过规范要求,处罚操作班组50元/处;超过规范要求两倍以上者,罚操作人员100元/处。
  
  4、 屋面、外墙、窗周、厨卫间、地下室等处出现严重的渗漏,每处罚质检员50元/处,项目具体责任人100元/处。
  
  5、 页岩砖或有湿润要求的砌块,砌筑前未提前浇水湿润而上墙,处罚操作班组50元/次。
  
  6、 墙体拉接筋、停歇时间、顶楔、钉钢丝网等不符合要求,处罚操作班组100元/处。
  
  7、 砼养护不足,造成强度降低,处罚操作班组500元/次。
  
  8、 结构砼大面积胀模、跑模或漏浆,处罚操作班组500元/次。
  
  9、 防侧雷击、防雷、接地系统未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连接的,处罚操作班组50元/处。
  
  10、 擅自违反操作规程,在桥架、预埋线管内搭接电缆、电线的,处罚操作班组100元/处。
  
  11、 预埋管出现堵塞,擅自在砼内直接敷设电线的,处罚操作班组100元/处。
  
  对上述处罚,建设监理单位并不针对施工班组和施工项目部具体管理人员,而只是针对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违规处罚。
  
  条例中出现的关于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具体处罚数额有两层含义:
  
  (1)施工项目部可以参照此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班组;
  
  (2)违规处罚数额是按照违规人员和班组应处罚的数额累加后发出的处罚总额。
  
  我们知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协同合格是一项重要工作。这不仅是因为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还因为质量问题一旦凸显,该工程后续的维护成本等都会猛增。所以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拖欠工资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公司拖欠工资目前仍然是常见现象。很多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因此走上极端道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


·一、工伤认定后社保赔付哪部分?
      一、工伤认定后社保赔付哪部分?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少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行贿受贿的这种行为不止发生在国家公职人员身上,其实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话,这样做也是触犯了我国国家的法规的。如果构成了立案标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是没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是子公司的话,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 我们知道,对于所有的工程,都是需要在验收合格后,才会交付使用的,然而对于一些质量要求较高的工程,诸如安装工程、公路工程等,是需要在验收后再行评定的,安装工程评定时需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进行,在评定后,发包方菜户根据评定...


·本溪市劳动局工伤鉴定怎么赔偿?
      本溪市劳动局工伤鉴定怎么赔偿?受工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确定等级。一共分为十个等级,所获补偿不同,但一般是按平均工资乘以月份数计算,一级是最高等级,十级最低。由于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所以职工个人无保险也可获得工伤赔偿。以下是各个等级的工伤赔偿待遇: 一...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希望有所帮助。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一般是公司,签约地应该以实际签约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


·劳动者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怎么算?S=K×(1 N×Q)S-岗位工资;K-职层工资基数;N-所在职层的职级数;Q-级差系数二、什么是岗位工资岗位工资(Post Wage)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