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从农民种地,企业建厂,到开发商盖楼,社会日常的生产活动都会牵扯到使用土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决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作为公民的我们只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那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国现行的立法,一方面认为房产和地产为两种独立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把房产和地产捆在一起。现行的法律法规所采取的严格的房地产权一致原则,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主体一致原则,为了贯彻这一原则,确立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一同处分原则。这一原则的通俗表达为:“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具体体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与其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属一并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时,应对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拥有产权。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人在转让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时,须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主体一致原则必然要求转为房屋所有权也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也转让其上的建筑物。因此,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总是属于同一个人。体现这一原则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转让以及使用土地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只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程序申请并通过审批后,个人和集体就能获得土地资源用于生产创造。因此了解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有助于个人和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重庆2023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基本农田:78000元/亩;建设用地:65000元/亩...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一样,因此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重庆市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重庆市农村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只要是在重庆市农村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下面的征地标准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重庆市...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节约时间,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一、依申请登记是发了规定的原则 1、农村土地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2、依申请登记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原则。 3、国土资源部2007年颁布的《土地登记办法》第6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拆迁不少人都持有厌恶的情绪,主要是因为近年的暴力拆迁的问题所引起,其实对于拆迁您一定要客观的进行对待,因为暴力拆迁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实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各地政府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制定补偿数额,那么2017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适应国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解...


·贵隆高速宾阳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贵隆高速宾阳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对于地方经济房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诸如此类的项目建设都会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问题,也就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贵隆高速宾阳段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标准?我们为您整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大棚...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土地并非私有制,而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出让和划拨两种类型。一般我们接触的都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使用年限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可以转让获取收益。而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