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然而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今天,就让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及一些注意事项吧。
  
  一、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二、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专利权转让一般都是用合同的方式,但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生效的,还需要去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看起来两者不一致,但《民法典》所规定的是转让合同的生效,《专利法》规定的是转让行为的生效,这有点象《民法典》规定房屋的转让,自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生效一样
  
  比如: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客户a订立转让合同后,又与客户b就同一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订立了转让合同,且与客户b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那客户b就是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但与客户a之间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客户a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转让合同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登记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综上所述,专利转让合同在签订完之后,还需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效力自公告后才会产生。除此之外,还应注意的是,在转让的前,应该考察自己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在转让后牵扯到其他第三人的,应注意权利义务的变化。
  
  


·我国专利权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就必须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满足条件则就可以取得专利权。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取得专利权呢?申请专利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权何时获得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只要专利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许可合同备案这也并不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只不过是现在人们对于专利许可的这件事情都已经习惯于签完合同以后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以后万一发生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能够提供有效证件。下面我们就一...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见别人说商标权许可,商标权转让。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并不是很了解,由此就影响了人们对商标权的使用。比如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实用新型属于我国专利类型中的一种,法律对该种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而这种专利也是要经过申请才能取得的,那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