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是我国少数一部分公民具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比如生活当中一些经国家知识产权部审核并且批准的专利,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在处理关于专利的裁决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的某些行政行为存在争议的话,行政复议肯定是少不了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一、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1、 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
  
  2、 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3、 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4、 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5、 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6、 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
  
  7、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
  
  10、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
  
  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
  
  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
  
  16、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
  
  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
  
  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
  
  通过上文您可以得知,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知识产权对申请人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日的确定存在争议的,对专权终止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者说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等这些行政行为,都可以向高一级的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
  
  


·商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最高人民...


·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商标转让无效通常会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5、未经有关部门...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是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专利侵权的...


·注册未注册商标算抢注吗 一、注册未注册商标算抢注吗?
      注册未注册商标算抢注吗 一、注册未注册商标算抢注吗? 注册未注册过的商标也有可能构成抢注,特别是该商标已经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的权利状态 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行考察。我国商标专用权取得实行注册取得原则,如果商标没有注册或到期未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撤销,则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同...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认证的价格 如果寻找代理商的帮助话费可能略高,大概在1500——2000元左右,代理商的帮助可以让您省不少心。如果您想自己去申请的话,花费大概在800元。 商标认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直接到法院进行一定的诉讼活动,当然也可以到我们国家的商标委员会来申请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


·商标注册费用标准是什么?
      商标注册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费用标准是什么? 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为每件申请300元(限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10个),每超过一个附加30元。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费的标准均为1500元。商标注册申请应按规定缴纳受理商标注册费。每份申请书应当附送缴纳申请费的证明。申...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一、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1、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根据商标...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时间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