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是针对违反犯罪分子而言,通常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事诉讼是针对违反犯罪分子而言,通常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所发起的,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与处罚。但是,我国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三类可免于起诉的情况。那么到底刑事诉讼法补充不起诉的是哪些内容呢?请随我们来看一看。
  
  新刑事诉讼法补充不起诉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但无论是哪一种不起诉决定都将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其法律效果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认定。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只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不享有自由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裁量权。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就是《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
  
  该种不起诉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的规定,由检察长决定。
  
  2、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对那些其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适用酌定不起诉。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法的情形主要是指:
  
  (1)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当;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或者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
  
  特别强调对未成年人
  
  3、证据不足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在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只能在经过补充侦查之后才能作出,但补充侦查的次数不是必需两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件,如果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6和289条的规定,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补充不起诉的内容包括三类,更多是处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就比如正当防卫免于起诉,这就是对人权的基本保障。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也是免于起诉的,自颁布以来,社会上对此条争议很大,有人就坚持一定要一视同仁严肃处理。我们在此不做评价,但是提醒您如有盲人犯罪还是请您积极举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


·不适用缓刑的情节都有哪些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判缓刑的话,那无疑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要是成功的过了考验期的话,那就直接不会执行刑罚了。不过法律中也对不适用缓刑的情节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不适用缓刑的...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 犯罪中止减刑没有明确规定定,犯罪中止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这些侦查机构来收集证据,证明嫌疑人是有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一些犯罪中,可能对于其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有嫌疑人来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属于这样的犯罪。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的内容,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分析。传统的刑事诉讼...


·犯罪预备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有什么特征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


·诈骗罪不得减刑吗
      参照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结合了一下,简单的讲,诈骗罪就是以不合法的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用不真实的事实或者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有财物的一种行为。在法律上对于诈骗罪的判处有以下几方面:一、诈骗公共财物或私人自财物,诈骗金额达到3000至100...


·我醉驾直行对方拐弯造成事故怎么判刑
      我醉驾直行对方拐弯造成事故怎么判刑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而且案件在调查中精神病人的动机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是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的,但是在这之前最好是对其做一下精神鉴定,那么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鉴定机关在受理后...


·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反洗钱犯罪,已成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一项重要任务。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1、被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