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一、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三、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在这其中就多次引诱介绍他人卖淫或者是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进行卖淫则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那么会对此类人群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在进行处罚时也是需要与组织卖淫最有所区分,因为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一般购买假币罪能判多少年
      一般购买假币罪能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传销是什么一般会判刑多久?
      传销组织是我国最近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传销一般通过非法聚集他人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手段,以获取非法利益。组织传销的人员必须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传销是什么一般会判刑多久?传销活动组织人员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下文中本站的我们就给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的解答。 传销是什么一般会判...


·如何判断构成赌博罪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但是在认定赌博罪时一定要注意区分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那么现实中该如何判断构成赌博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赌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


·一般要怎样算玩忽职守罪?
      一般要怎样算玩忽职守罪? 一、一般要怎样算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


·刑法对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刑法对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一级二级有区别吗?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一级二级有区别吗?轻伤一级和二级是有区别的,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量刑的区别是: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项案件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都有其犯罪特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不同,那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比如说针对行贿受贿的这种行为,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1、犯罪预备是指准备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未得逞,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犯罪既遂是除了以上行为,已经完成了犯罪。 2、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


·酒驾是否应该一概入罪?
      酒驾是否应该一概入罪?酒驾并没有一概入罪,只有达到醉驾标准的也入罪。酒驾分为一般的酒驾和“醉驾”,只有“醉驾”才会涉及到犯罪的问题,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酒驾”都会入刑。如何区分一般酒驾与醉驾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