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1、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2、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意思就是法院先宣告被告人有罪,但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刑罚。如果在判决之后的三年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过了考验期刑罚就不执行了。如果在考验期间再犯新罪,那就原判决和新罪判决合并执行。
  
  
  缓刑的基本概况
  
  
  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条件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
  
  
  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是每一个犯罪人员都想得到的刑法,缓刑就意味着犯罪人员是可以在监外进行执行这个行为,但是这段时间的考验期自己是不能犯一点错误,一般考验期都会大于判决的刑法,所以,缓刑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法规,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网络上传播假消息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在网络上传播假消息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在网络上传播假消息的入罪标准的规定假消息若是被大量传播就会被认定为是犯罪了,由刑法可知: 1、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


·走私犯罪具有哪些特点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大多是自然人犯罪,以间接走私方式为主。走私犯罪主要表现为自然人犯罪,共25宗,占犯罪总数的96%,单位犯罪1宗,占犯罪总数的4%。内外勾结,实行共同犯罪。走私对象集中表现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有23宗,占总数的88.5%。《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死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罪名,也就是说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那么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是...


·招摇撞骗罪转化抢劫罪的可能性有吗?
      招摇撞骗罪转化抢劫罪的可能性有吗? 一、招摇撞骗罪转化抢劫罪的可能性有吗? 是有的; 公安机关立案时,不能明确确定犯罪嫌疑人涉嫌违反的罪名,遵循就重不就轻。 抢劫罪相比招摇撞骗罪要重,应以抢劫罪立案侦查。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或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会根据证...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
      虽说现代社会采矿业已经不再那么辉煌腾达,但它至今也是非常暴利的赚钱行业,不过采矿业涉及到地表和土地结构的破坏,所以想要进行的话首先我们需要申请,自身也必须拥有相关的资质,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在从事这样非法的采矿活动。那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呢?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 与破...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近些年,法律对反贪惩罚做出了很大的改变,由此可见,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给予的重视,试图以此警醒那些试图犯罪的人。相信很多人一定都还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请您往下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修改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


·集资诈骗罪150万判几年?
      法院在受理集资诈骗案的时候,会重点参考集资诈骗金额,这是量刑的主要依据。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件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受害人数也遍布全国。按照司法解释,集资诈骗150万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那么集资诈骗罪150万判几年?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集资诈骗罪150万判几...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什么不同
      故意杀人罪中常见的结果就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而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因此,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他们之间的不同。 一、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什么不同 故意杀人罪是行...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需要注意些什么?一、选择复议申请时间/资料时注意 (1)针对刑事诉讼案中的司法鉴定是可以复议的,但是在没特殊情况下必须是在开庭审理前提出。 (2)需要准备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示原件核对真实性。 (3)委托他人进行司法鉴定复议的需要提供授...


·从批捕到判刑多久2023
      一、从批捕到判刑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


·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