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破产及时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法破产及时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同时公司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因此对于很多发展的公司来说改革创新非常重要,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很容易被淘汰,如果淘汰公司就会面临破产,需要进行解散和清算,那公司法破产及时清算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解散和清算
  
  【释义】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最终结果是导致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即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的程序为 解散(决定终止公司) 清算(清理与分派财产,了结未了事务) 法人终止。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解散原因的规定。
  
  公司解散使得公司法人资格被消灭,其特征:1、永久性的消灭公司法人资格和经营主体资格;2、债权人或有关机关在做出公司解散决定后,公司并不立即终止,其法人资格仍存在,直到依法清算完毕并注销后才消灭其主体资格;3、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
  
  情形:1、自愿解散;2、合并或分立解散;3、吊销营业执照;4、责令关闭;5、被撤销;6、破产;7、司法解散(第五项)。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释义】
  
  本条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续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僵局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解散时成立清算组的规定。
  
  公司清算的原则:
  
  1、确保清算工作有序进行;
  
  2、确保债权人的利益;
  
  3、确保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释义】
  
  本条是关于清算组职权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释义】
  
  本条是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释义】
  
  本条是关于制定清算方案、分派公司财产、清算期间公司法律地位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处理办法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释义】
  
  本条是关于清算终结的程序性规定。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42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4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44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45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
  
  本条是关于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承担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定。
  
  公司的发展如果不顺利就会面临破产,而一个公司的破产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因此公司的破产需要走法律程序,也就是要进行公司的清算和解散,将破产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不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企业要用破产财产清偿这些费用。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尽管如此,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小事,我们仍旧需要谨慎对待。公司的财务问题向来是公司的核心,那么,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哪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包含哪些方面?接下里,我们将为您作简单的介绍。 ...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定义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发生规定之后,那么以前的企业破产的一些程序还应当按照旧法来进行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一、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有补偿,主要是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其它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应予兑现及补缴,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 公司破产清算以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和补缴社保保险费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为清偿债务、第三顺序为清偿银...


·破产清算职工赔偿是如何的
      破产清算职工赔偿是如何的 一、破产清算职工赔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一、清算期间是什么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 在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进行超负荷运转时,就可以倒闭。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是企业倒闭的直接原因。但是,企业倒闭的真正原因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所致。 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申请破产的形式是怎样的?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