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时下,学开车、买小车已成为社会上的一股潮流,许多家庭把拥有一台私家车作为一种时尚。但是随着家庭交通工具的增多,交通肇事也层出不穷。如果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就会构成犯罪,即交通肇事罪。那具体来说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要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2、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构成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需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什么
  
  1、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交通肇事后要积极自首。交通肇事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发生交通肇事,需要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刑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积极投案自首,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当事人由于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最后损害扩大。那对于当事人而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随着我国基础道路设施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改善,各种事故的发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引起纠纷最多的多方责任的事故发生率也不断提高。但是国家法律对多方肇事的责任评定不够完善,地方政策不统一等,给案件评定带来很大困难。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规要求。 一、多方交通...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根据《民诉法》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审理期间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也可以在刑事审理完毕后向法院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起诉(这种方式有时间限制,在受伤后一内之内或...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司理赔的顺序问题。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关于...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一、学生火车票购买时间及购买优惠票规定 铁路部门规定,学生票购票时间段寒假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暑假为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年可限购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现在,学生在各代售点购买学生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怎么举报校车超载的情况?
      怎么举报校车超载的情况?校车的安全是很多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因自己没有时间去接孩子,所以希望学校能担起责任,将学生安全送回家。但一些学校因种种原因,却用校车接送超过规定数量的学生,导致很大的祸患。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举报校车超载?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车辆超载处罚法规 ...


·根据规定,网约车违章怎么处理?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车辆,在违章之后,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约车也不例外。为了使交通部门在处理违章现象时,有法可可依,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不少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规定,网约车违章怎么处理?若因为违章,被扣除了12分怎么办?根据规定网约车违章怎么处理缴纳罚款,再然后到交通管理部门提...


·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相信您都清楚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之一,同时因为这样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而也就有很大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那要是酒驾致人死亡判多少年呢?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酒驾致人死亡判多少年怎么处...


·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一、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 车辆报废,车牌自然作废。否则只有将车辆登记注销后重新登记上牌。 车辆号牌是两面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塑料或贴纸,在板上会显示有关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基本资料。车牌是对各车的编号,其主要作...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住院?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住院有哪些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