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为了使更多的公民能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且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法可依,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颁发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继而会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现行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是在新修改后颁发的,此项新制定的法规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额?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解释》分24章,共548条,7万多字。《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
  
  1、法院离任人员二年内不得担任辩护人
  
  《解释》明确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2、同一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有“利益冲突”同案被告人辩护
  
  1998年出台的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实践反映,这一限定范围过窄。有的共同犯罪案件,可能作了分案处理;还有的案件,尽管不是共同犯罪,但有关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存在关联,如系毒品犯罪的上下家。对这些案件,如允许一名辩护人同时为两名以上的被告人辩护,也会形成“利益冲突”,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影响案件公正审理。鉴此,《解释》作了上述完善。
  
  3、肉刑或变相肉刑取得口供,应当认定为“非法证据”
  
  《解释》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情况作出认定。
  
  4、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排除证据的程序
  
  《解释》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依法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规定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5、院长可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强制证人出庭
  
  《解释》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出庭。证人因身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但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听取其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符合条件的证人,经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可以强制其出庭。
  
  6、不得通过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
  
  《解释》规定,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据介绍,之所以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传播庭审情况,主要考虑:实践中,个别诉讼参与人当庭利用电脑、手机等“直播”庭审情况,试图引发舆论关注、炒作,制造“舆论压力”,干扰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
  
  对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审判长可以决定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7、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并同意,可适用简易程序
  
  《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和开庭时均应当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辩护权是被告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适用简易程序也必须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鉴此,《解释》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辩护人出庭。
  
  8、对被告人被判处死缓的上诉案件,二审应开庭审理
  
  《解释》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同时,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9、死刑复核期间律师反映意见最高院应在办公场所听取
  
  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解释》规定,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给最高人民检察院。
  
  10、明确了指令异地法院再审的原则
  
  为充分保障公民行使申诉权,弥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行使申诉权能力的不足,《解释》规定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为切实发挥再审纠错功能,《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只有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才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此次修改是根据我国实际民情而做出的修改,就实行情况来看,是适宜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对于违法法律规范的行为,相关人员是会受到相应的民事,乃至法律处罚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不可以缓刑,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事故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运输假烟司机应该怎么样定罪?
      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从犯如果参与了实施了犯罪行为,应该按照可以比照主犯适当减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国刑法是规定了许多的犯罪行为,并且规定对这些进行进行处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太清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洗钱罪之间的关系。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2023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


·《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立案侦查,对于查清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会报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关于逮捕方面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有很多条文,其中就包括第91条。那么《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


·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判几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快速完善,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可以接受超前消费,信用卡则成为了这些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遭遇到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 根...


·刑法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


·无期徒刑几年后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几年后可以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