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为了使更多的公民能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且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法可依,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颁发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继而会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现行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是在新修改后颁发的,此项新制定的法规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额?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解释》分24章,共548条,7万多字。《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
  
  1、法院离任人员二年内不得担任辩护人
  
  《解释》明确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2、同一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有“利益冲突”同案被告人辩护
  
  1998年出台的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实践反映,这一限定范围过窄。有的共同犯罪案件,可能作了分案处理;还有的案件,尽管不是共同犯罪,但有关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存在关联,如系毒品犯罪的上下家。对这些案件,如允许一名辩护人同时为两名以上的被告人辩护,也会形成“利益冲突”,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影响案件公正审理。鉴此,《解释》作了上述完善。
  
  3、肉刑或变相肉刑取得口供,应当认定为“非法证据”
  
  《解释》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情况作出认定。
  
  4、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排除证据的程序
  
  《解释》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依法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规定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5、院长可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强制证人出庭
  
  《解释》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出庭。证人因身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但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听取其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符合条件的证人,经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可以强制其出庭。
  
  6、不得通过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
  
  《解释》规定,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据介绍,之所以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传播庭审情况,主要考虑:实践中,个别诉讼参与人当庭利用电脑、手机等“直播”庭审情况,试图引发舆论关注、炒作,制造“舆论压力”,干扰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
  
  对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审判长可以决定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7、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并同意,可适用简易程序
  
  《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和开庭时均应当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辩护权是被告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适用简易程序也必须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鉴此,《解释》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辩护人出庭。
  
  8、对被告人被判处死缓的上诉案件,二审应开庭审理
  
  《解释》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同时,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9、死刑复核期间律师反映意见最高院应在办公场所听取
  
  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解释》规定,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给最高人民检察院。
  
  10、明确了指令异地法院再审的原则
  
  为充分保障公民行使申诉权,弥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行使申诉权能力的不足,《解释》规定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为切实发挥再审纠错功能,《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只有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才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此次修改是根据我国实际民情而做出的修改,就实行情况来看,是适宜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对于违法法律规范的行为,相关人员是会受到相应的民事,乃至法律处罚的。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1、被判...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括什么
      其实从字眼上看,就可以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前者是触犯了行政法及其相关规范,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前者是真真正正的处罚,是实施违法行为之后,被相关人员处理完了,再下的结论。这是一种执行状态了。后者只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更好地查明事实,防止危害社会的事情再...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会被逮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会被逮捕吗? 会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对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四种?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四种?(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金融机构的合法财产利益以及金融机构的声誉和信誉。(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违...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


·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持有异议,认为邱立在本案中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现根据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以供合议庭定罪量刑时予以参考。二,被告人邱立的行为在本案中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


·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构成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


·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提请抗诉需要遵守书写抗诉申请书→提交给上一级的检察院→审核→确定受理抗诉请求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1、刑事案件中个人申请抗诉的程序是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5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认为法院的审理不公,判决不...


·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