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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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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不愿意到法庭现场的情况是极为普遍的。一般情况而言,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 但这个对于最后的判决是否有影响呢? 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缺席判决的影响
  
  缺席判决的确会对最后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比如在诉讼离婚时男方不出庭,那么缺席者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被告与原告之前的协调也无法顺利进行。但是,法院判决最终还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的证据进行的,因此判离还是不判离并不受一方不出法庭的影响。至于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离婚则在前文有所简单介绍。
  
  
  总而言之,夫妻应当尽量协商解决离婚纠纷,而离婚时不到庭并不能解决问题。法院判决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而非有无到庭。同时,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去法庭时法院可能会以缺席判决,从而缺席者会丧失自己的答辩权利,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不利的。这就是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法院判决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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