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注意事项: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规范。协议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事实婚姻起诉离婚怎么进行?
      离婚诉讼是我国司法审判中最为常见的诉讼种类,一般经过民政局登记结婚后诉讼离婚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没有经过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我国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只能根据法学理论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方法 事实婚...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离婚后,受伤最重的可能就是孩子了,但是让两个人最放心不下的,让两个人无法失去联系的也是孩子,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想要看一看孩子,那么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如果探视影响孩子成长,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少,或者终止探视权,除此之外没有办法。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我国《民法典...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实践中很多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最终都是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但是这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起诉离婚向哪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孩子,将孩子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那么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近年来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了很多的纠纷和问题,那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会给您进行分许与研究,可以仔细阅读一下。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


·游戏男扮女自愿充值算诈骗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诈骗: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离婚后一方监护人死亡的,不需要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与其家人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对方并没有义务进行支付。 二、应该由谁抚养孩子?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人死亡的,应由另一方抚养子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目前我国协议离婚的夫妻人数其实也不在少数。在夫妻协议离婚过程当中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的话,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除了抚养费、抚养权以外,另一方最关注的就是对孩子的探视问题。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一...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许多好心人在捡到被遗弃的婴儿时,出于善心,想要自己扶养,但是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人都有疑问,虽然是出于善意的帮助和爱心,但是对于孩子的扶养问题必须有严格的领养和扶养手续,这也是法律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捡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