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 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夫妻离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抚养权和探视权,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和探视权是相互对应的,一方享受抚养权的同时,另一方必然享受探视权,有关探视的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写入离婚协议,避免矛盾和纠纷。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民法典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


·国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国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加大打击范围与力度。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从犯的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非法获取的性质很恶劣,法律也是不允许此类行为存在。下面我们仔细为您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内容。一、什么是从犯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


·取保候审满一年国家赔偿如何申请?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权利造成伤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很多种,其中对于取保候审,如果被定罪,或者满足条件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取保候审满一年国...


·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尚未成年的,此时需要父母的抚养,即使父母离婚的也是不会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么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 实践中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要具体参考...


·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也是离婚的焦点问题,要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因此,也发生了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的事情。为了都是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但是实际上法律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判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本文将介绍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一、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


·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
      事实婚姻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但没有取得结婚证,而且其他人认为他们是夫妻的。现代社会还是经常看见的,但是事实婚姻认定是有条件,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是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


·怎样起诉要抚养费 抚养费官司怎么打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协商约定清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日后需要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但现实中,经常出现离婚之后却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那此时要怎样起诉要抚养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起诉要抚养费 可以通过...


·变更抚养费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被判决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往往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如果后期抚养费需要变更,但是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时,就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接下来,我们为你整理一篇变更抚养费的起诉状,供你阅读。 一、变更抚养费起诉状该如何写 变更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周小...


·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讲究一定的方法技巧。那么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1、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一:感情...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会允许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会允许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