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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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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刑事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此时不可避免的要说到法律中关于该罪的构成要件规定。我们可以通过判断实际的行为与该罪的构成要件是否符合,从而进行认定。那针对伪造货币罪来讲,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具体指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和侵害货币的发行权。本罪的对象是货币,包括流通中的人民币和外币。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仿照真货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特征制造假币,以假充真。
  
  伪造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手描、拓印、机器印制、影印、复印以及高科技印制手段。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伪造货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伪造货币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问题。
  
  刑法虽未规定数额,但仍需遵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不足3000张(枚)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的、伪造货币并持有或者使用的定罪处罚问题。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行为人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伪造货币并运输的,不能认定为数罪并进行并罚处理,而应按一个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对于本人伪造货币后而持有,其持有行为不单独成立犯罪,而是包含在伪造货币行为之中,自应以一个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对于本人伪造货币后而使用的,符合行为人为牟利而伪造货币的同一个犯意,其使用自己伪造的货币应按照一个伪造货币罪处罚。
  
  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单独成立犯罪必须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伪造的货币,即明知是他人伪造的货币而有意识占有的状态或者使用的行为。
  
  3、行为人既伪造货币,又持有、使用、出售、运输他人伪造的货币,则按照伪造货币罪及有关犯罪数罪并罚。
  
  在实际案件中,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伪造货币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从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中可以了解到,一般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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