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中同一律师能否给同案犯辩护?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事案件中同一律师能否给同案犯辩护?不可以。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即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一审时的共同被告,在上诉状中不能作为第三人单独列出,应当作为被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列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律师行使辩护权是在刑事案件过程中,律师既可以作为诉讼的代理人也可以成为辩护人,所以律师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法律规定不可以同一个律师辩护同案犯。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时间限制的。提起诉讼,也有相关的时间限制。这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时间限制也是为了提高国家执法机关的办事效率,同时也是对国家执法机关的监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


·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缓刑制度其实也是比较人性化的,要是罪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至少可以暂时不被羁押,而日后也不会构成累犯。当然适用缓刑也需要满足条件,那么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怎么判?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悔过书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悔过书的内容有哪些?悔过书是犯错人为了表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反省悔悟的书面形式,并希望今后在大家的监督下彻底改正的一种自我批评性的应用文体。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悔过书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况、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悔过情况、有关赔偿的认定、法律依据...


·嫖娼应该拘留多少时间?
      嫖娼应该拘留多少时间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


·公务员退休后拘役期间是否有退休金
      一、公务员退休后拘役期间是否有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服刑期间退休金停发。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44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


·诈骗犯罪中止情形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止情形是什么? 一、诈骗犯罪中止情形是什么? 根据诈骗罪的特点和犯罪形态,是有犯罪中止的。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拥有的民主权利中包括了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而要是公民向相关机关行使这些权利的,是正当行为,但有的人却因此而对公民打击报复。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相应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以报复陷害罪追究行为认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在监狱外有人用武力的手段,想尽办法将里面的罪犯强行带出监狱,这种行为就称为聚众持械劫狱。这无疑是违背法律的,那么,究竟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


·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