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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想撤诉必须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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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产生矛盾之后,其中一方可能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双方离婚。但在实践中也会发生提出离婚一方反悔,想要向法院提出撤诉的情况。那起诉离婚想撤诉必须本人去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之后撤诉本人还要去吗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这时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调解不离婚;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并不是必须要本人到法院撤诉。原告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到法院撤诉,也可以通过缺席开庭的方式自动撤诉。离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夫妻双方应考虑清楚,确定双方已经无法再继续生活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还是应给对方一个机会,共同经营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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